政法部
一、主要职责
(一)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政法委员会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区政法工作的规划、计划。
2、根据各个时期的治安形势和任务,按照区委的决策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的指示,统一部署全区政法工作,指导、检查、督促政法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3、协助区委搞好政法队伍建设。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系统干部违纪案件。
4、督促检查政法系统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工作,进行执法监督。
5、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部署,具体组织指导全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检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重大措施。
6、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经常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和掌握政法工作情况,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努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为经济建设服务。
7、负责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对重大案件进行督办、点办,研究、协调有重大影响、政策性特别强或有争议的疑难案件。
8、承办区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海口市龙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综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区综治工作的规划、计划。
2、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区综治委的工作部署,研究提出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具体计划、方案和措施,并负责实施。
3、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和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工作动态,推动各单位、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4、总结交流经验,鼓励先进,推动后进。
5、负责对全区群防群治队伍的建设、管理、协调。
6、指导协调全区流动人口、出租屋的管理。
7、指导协调全区禁毒工作。
8、负责区综治委的日常工作,办理市综治办和区综治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