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系统 关怀版

事关海口中小学招生!海口最新通知→

  更新时间:2022-08-01 08:35   来源:海口市教育局  作者:

近日,海口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强调坚决制止扰乱招生工作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海口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学校、幼儿园):

为了维护我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坚决制止扰乱招生工作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纪律要求如下:

一、要认真落实“免试就近入学”。

各区教育局要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要求,合理确定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并及时公布。禁止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考试、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廉洁自律。

各区教育局局长和学校校长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遵守招生工作纪律,严格做好自律。要召开专门会议,对参与招生工作的干部、教师开展廉洁教育,签订廉洁招生责任书。严厉打击招生中介、“黄牛”等行为,严禁借招生谋取私利,收受礼品、礼金、礼券等行为,防止和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三、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

各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全面推进“阳光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实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度,任何学校不得发布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所有学校不得开展虚假宣传,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对违反招生政策以及向外透露学生信息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究直接责任人及学校主要领导责任等处罚。

四、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

各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招生政策、招生工作信息,正确解读招生政策,增强群众对招生入学工作的了解和认识。要积极宣传我市优质学位供给情况,尽量消除人民群众对入学问题的紧张情绪。各学校必须及时发布提示信息,提醒学生、家长不要轻易相信社会中介或个人的招生宣传,以免受骗上当。要密切关注舆情,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做好应对措施,澄清不实报道,努力掌握网络教育新闻宣传的主动权,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海口市教育局要求
各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中小学招生工作全过程管理,努力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确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龙华区信息中心
网站联系电话:0898-66569776
琼ICP备09001072号-4 琼公网安备:4601060200043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60001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龙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