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级综合试点单位清查告知书
更新时间:2023-06-09 17:15
来源:海口市龙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海口市龙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省级综合试点单位清查告知书
尊敬的普查对象:
您好!海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海口市龙华区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目的是通过全面模拟普查业务流程、主要环节,重点检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表式、指标、组织方式和数据处理软件等的科学性、可行性,为完善普查方案、优化数据处理软件、积累普查组织实施工作经验奠定基础。为做好海口市龙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级综合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海口市龙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级综合试点单位清查工作将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开始。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工作人员上门采集清查表信息。
二、请您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请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和相关财务报表的准备。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您积极配合普查员工作,如实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的行为,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发布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四、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您所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您提供的相关信息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
五、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您单位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海口市龙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级综合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898-66568255。
衷心感谢您对海口市龙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级综合试点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海口市龙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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