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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794-3/2023-01751 分类: 部门文件;通知公告    机构分类
发布机构: 龙华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5月17日
名  称: 海龙农〔2022〕33号关于印发《海口市龙华区2022年森林防火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海龙农〔2022〕33号 主 题 词:


海龙农〔2022〕33号关于印发《海口市龙华区2022年森林防火工作要点》的通知

海龙农〔2022〕33号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
    根据《海口市林业局2022 年森林防火工作要点》,我局制定了《海口市龙华区2022 年森林防火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海口市龙华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林政雄,联系电话:13876199760)
    -1-
    海口市龙华区2022年森林防火工作要点
    2022年森林防火工作的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林业局的部署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健全机构机制,强化工作举措,重宣传、强队伍、管火源、排隐患,全面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实现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不突破0.3‰的目标。
    一、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各镇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依托市、区林长制方案,推动林长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各镇林业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和落实行业管理责任,细化落实护林员的森林防火职责,进一步完善聘用和绩效考核机制,对因失职、渎职或因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引发的森林火灾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二、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各镇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2022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月和宣传周活动,特别是博整论坛、省第八次党代会、党的二十大等关键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2-大干群的森林防火意识。(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三、严格管理野外火源
    各镇要严格野外用火管理,对于未经审批实施野外用火的给予严厉处罚;坚决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落叶和烧荒等行为;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巡查巡护,在重点节假日高火险时段,组织督导组进行督导检查,充分应用“互联网+森林草原防火督查”系统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完成数据填报,确保森林防火政策、防火责任和防火措施落实到位;全力推广“防火码2.0”应用,提高扫码率和覆盖面,加强对进山入林人员的备案管理,在林区重点部位设卡布点,加强重点人员、关键部位、重点人群的监管,严防火源火种进山入林。(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四、排查森林火灾隐患
    各镇要结合“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在辖区内全面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按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对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特别是加强对油气管道、输配电站、林区输配电线路、旅游景区等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
    -3- 整治到位。(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五、抓早期火情处置工作
    各镇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辖区内林地发生森林火情,立即组织人员早期处置,同时向当地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林业部门报告,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统筹下,按照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海口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2 年修订)》规定,启动等级响应,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六、完成森林火灾风险普查
    在2021年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全面完成森林可燃物样地调查、野外火源调查、历史火灾调查、减灾能力调查和数据修正工作,配合开展区划与评估工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七、协助推动森林防火规划编制
    根据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情况,协助重新修订《海口市森林防火发展规划》,加快海口市林火阻隔系统建设。(2022年启动)
    海口市龙华区农业农村局-4-
    2022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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