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老龄办:
为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全面准确掌握我区老年人认知障碍信息,推动认知障碍老年人照护服务发展,根据省老龄办和省卫健委《关于印发〈海南省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痴呆风险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老龄办发〔2022〕1号)和市卫健委《关于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痴呆风险筛查)工作实施方案》(海卫健〔2022〕20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2年龙华区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痴呆风险筛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海口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龙华区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
(痴呆风险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老年痴呆症是一种严重影响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活质
量的退行性疾病,严重影响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省委省政府将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
筛查列为2022年为民办实事事项,通过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
筛查,提升公众对老年人脑健康的关注,干预、延缓生活需
要照护的老年人失智趋势,促进健康老龄化。根据省老龄办
和省卫健委《关于印发〈海南省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痴
呆风险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老龄办发〔2022〕
1号)和市卫健委《关于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痴呆风
险筛查)工作实施方案》(海卫健〔2022〕200号)要求,
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普及老年性痴呆防治知识,提高防治知识知晓率。
广泛宣传老年痴呆的危害和防治知识,普及早筛查、早发现、
早干预的重要意义,开展老年痴呆防治知识宣传的社区(村)
覆盖率90%以上,全区老年人脑健康知识普遍提高。
(二)干预、延缓重点人群失智趋势,降低家庭与社会
负担。第四次中国城乡人口生活状况调查的数据显示,海南
60岁及以上老年人失能比例偏高,失能率为19.3%,据此估
测,海南失能老年人大约为28万左右。按照为民办实事“知
情同意、自愿免费”的要求,为轻度及以上失能、残疾、脑
卒中病史等重点老年人群实施认知障碍筛查。筛查率达到
70%以上。
(三)了解、预判全区老年人脑健康状态。科学评估筛
查数据,形成报告建议,为制定我区老年健康医疗决策提供
依据。
二、成立领导小组
长:李学保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区老龄办主任
滨海街道办副主任
海垦街道办卫健办主任
中山街道办副主任
城西镇人大主席
金贸街道办副主任
金宇街道办副主任
大同街道办副主任
龙桥镇委组织委员
新坡镇委宣传委员
遵谭镇人大主席
龙泉镇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曾
郑友超
蔡兴福
徐明根
吴丽娟
王学波
陈小绘
陈宝瑾
员:各镇(街)计生工作人员、网格员及辖区卫生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其他人员(各镇街可统筹安排)。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老龄办,办公室主任由曾华担
任。
三、成立筛查小组
由各镇(街)负责牵头,组织计生专干、村医、志愿者、
网格员、社区工作人员等组成筛查队伍对辖区内以下五类人
员进行筛查。
四、筛查对象
镇(街)常住人口60岁及以上有认知障碍风险的五类老
年人:(1)轻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2)残疾老年人;(3)
有脑卒中病史的老年人;(4)主诉记忆力明显下降的老年
人;(5)有精神方面症状的老年人。
五、筛查时间安排
2022年3月开展宣传、培训工作,4月—8月进行筛查,8
月31日前完成筛查工作,9月统计、分析筛查数据。
六、筛查方法
将有认知障碍风险的五类老年人,录入省政务云平台提
供的用户筛查端APP或小程序工具,并将筛查结果及时告知、
推送给申请人或家属,最后筛查工作人员对存在认知下降或
轻度认知障碍风险的老年人进行健康指导。
七、健康干预
镇(街)依据筛查结果,协调督促村(居)委会基层医
疗服务机构对疑似认知障碍的老年人,引导其到就近的医疗
机构就诊,由神经科、老年科或精神(心理)科专业医生团
队进行老年性痴呆诊断、治疗及预防干预等服务。
八、组织实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区老龄办: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全区筛查工作实施(包括宣传);各镇(街):根据本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工作,督促筛查小组落实好本辖区常住人口60岁及以上有认知障碍风险的五类老年人筛查工作。筛查小组:负责筛查和健康指导,医疗机构提供专业知识、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等专业支持,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动员辖区目标人群积极参加脑健康体检,为筛查发现的可疑痴呆老年人提供相关服务;结合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体检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目标人群脑健康管理、认知康复训练指导工作。
(二)龙华区各镇街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3。
九、经费保障
区卫生健康委根据各镇(街)任务量拨付资金,具体参
照省老龄办和省卫健委《关于印发〈海南省老年人认知障碍
筛查试点(痴呆风险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老
龄办发〔2022〕1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
说明:该项经费用于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工作,由
省级财政专项经费支出。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宣传
教育、筛查队伍组建和培训、认知障碍筛查系统使用(含数
据存储)、试点范围内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测评、风险评测
报告和项目管理分析等方面。经费按筛查60岁以上常住老年
人口数量的一定比例拨付。辖区开展筛查试点的宣传费、资
料费、培训费、补助费(含上门服务、交通、通信、误餐、
康复训练指导)、慰问金(含为参与筛查的老年人准备的慰
问品、宣传品)等费用在省财政下达的专项经费中统筹。参
照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抽样调查的做法,各镇(街)可以对
筛查人员和参与筛查的老年人给予适当补助和慰问(仅限筛
查对象),补助费和慰问金标准由区依照实施细则,除去宣
传、资料、培训等费用外,根据任务数、调查摸底数和城乡
差异等实际情况确定,补助费在完成项目任务经考核合格后
可以支付给团队和个人。各实施单位要在项目结束时完成资
金支出,做好项目绩效评价。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镇街要统筹协调村(居)委会、
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等单位,精心选调筛查人员,科学组织,
责任到人,切实把本辖区的筛查工作做实。
(二)确保信息安全。加强账号和密码的管理,加强数
据采集、汇总、导出以及日常维护等各个环节的保密管理,
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筛查工作项目完成后(9月20日前),各镇(街)将资金
来往凭证复印件报送区老龄办汇总。
联系人及电话:曾华,66222506
邮箱:lhllb4799@126.com
附件:1.关于印发《海南省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痴
呆风险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市卫健委《关于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痴
呆风险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3.龙华区各镇街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任务分解
为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全面准确掌握我区老年人认知障碍信息,推动认知障碍老年人照护服务发展,根据省老龄办和省卫健委《关于印发〈海南省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痴呆风险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老龄办发〔2022〕1号)和市卫健委《关于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痴呆风险筛查)工作实施方案》(海卫健〔2022〕20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2年龙华区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痴呆风险筛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海口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龙华区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
(痴呆风险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老年痴呆症是一种严重影响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活质
量的退行性疾病,严重影响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省委省政府将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
筛查列为2022年为民办实事事项,通过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
筛查,提升公众对老年人脑健康的关注,干预、延缓生活需
要照护的老年人失智趋势,促进健康老龄化。根据省老龄办
和省卫健委《关于印发〈海南省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痴
呆风险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老龄办发〔2022〕
1号)和市卫健委《关于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痴呆风
险筛查)工作实施方案》(海卫健〔2022〕200号)要求,
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普及老年性痴呆防治知识,提高防治知识知晓率。
广泛宣传老年痴呆的危害和防治知识,普及早筛查、早发现、
早干预的重要意义,开展老年痴呆防治知识宣传的社区(村)
覆盖率90%以上,全区老年人脑健康知识普遍提高。
(二)干预、延缓重点人群失智趋势,降低家庭与社会
负担。第四次中国城乡人口生活状况调查的数据显示,海南
60岁及以上老年人失能比例偏高,失能率为19.3%,据此估
测,海南失能老年人大约为28万左右。按照为民办实事“知
情同意、自愿免费”的要求,为轻度及以上失能、残疾、脑
卒中病史等重点老年人群实施认知障碍筛查。筛查率达到
70%以上。
(三)了解、预判全区老年人脑健康状态。科学评估筛
查数据,形成报告建议,为制定我区老年健康医疗决策提供
依据。
二、成立领导小组
长:李学保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区老龄办主任
滨海街道办副主任
海垦街道办卫健办主任
中山街道办副主任
城西镇人大主席
金贸街道办副主任
金宇街道办副主任
大同街道办副主任
龙桥镇委组织委员
新坡镇委宣传委员
遵谭镇人大主席
龙泉镇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曾
郑友超
蔡兴福
徐明根
吴丽娟
王学波
陈小绘
陈宝瑾
员:各镇(街)计生工作人员、网格员及辖区卫生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其他人员(各镇街可统筹安排)。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老龄办,办公室主任由曾华担
任。
三、成立筛查小组
由各镇(街)负责牵头,组织计生专干、村医、志愿者、
网格员、社区工作人员等组成筛查队伍对辖区内以下五类人
员进行筛查。
四、筛查对象
镇(街)常住人口60岁及以上有认知障碍风险的五类老
年人:(1)轻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2)残疾老年人;(3)
有脑卒中病史的老年人;(4)主诉记忆力明显下降的老年
人;(5)有精神方面症状的老年人。
五、筛查时间安排
2022年3月开展宣传、培训工作,4月—8月进行筛查,8
月31日前完成筛查工作,9月统计、分析筛查数据。
六、筛查方法
将有认知障碍风险的五类老年人,录入省政务云平台提
供的用户筛查端APP或小程序工具,并将筛查结果及时告知、
推送给申请人或家属,最后筛查工作人员对存在认知下降或
轻度认知障碍风险的老年人进行健康指导。
七、健康干预
镇(街)依据筛查结果,协调督促村(居)委会基层医
疗服务机构对疑似认知障碍的老年人,引导其到就近的医疗
机构就诊,由神经科、老年科或精神(心理)科专业医生团
队进行老年性痴呆诊断、治疗及预防干预等服务。
八、组织实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区老龄办: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全区筛查工作实施(包括宣传);各镇(街):根据本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工作,督促筛查小组落实好本辖区常住人口60岁及以上有认知障碍风险的五类老年人筛查工作。筛查小组:负责筛查和健康指导,医疗机构提供专业知识、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等专业支持,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动员辖区目标人群积极参加脑健康体检,为筛查发现的可疑痴呆老年人提供相关服务;结合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体检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目标人群脑健康管理、认知康复训练指导工作。
(二)龙华区各镇街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3。
九、经费保障
区卫生健康委根据各镇(街)任务量拨付资金,具体参
照省老龄办和省卫健委《关于印发〈海南省老年人认知障碍
筛查试点(痴呆风险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老
龄办发〔2022〕1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
说明:该项经费用于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工作,由
省级财政专项经费支出。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宣传
教育、筛查队伍组建和培训、认知障碍筛查系统使用(含数
据存储)、试点范围内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测评、风险评测
报告和项目管理分析等方面。经费按筛查60岁以上常住老年
人口数量的一定比例拨付。辖区开展筛查试点的宣传费、资
料费、培训费、补助费(含上门服务、交通、通信、误餐、
康复训练指导)、慰问金(含为参与筛查的老年人准备的慰
问品、宣传品)等费用在省财政下达的专项经费中统筹。参
照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抽样调查的做法,各镇(街)可以对
筛查人员和参与筛查的老年人给予适当补助和慰问(仅限筛
查对象),补助费和慰问金标准由区依照实施细则,除去宣
传、资料、培训等费用外,根据任务数、调查摸底数和城乡
差异等实际情况确定,补助费在完成项目任务经考核合格后
可以支付给团队和个人。各实施单位要在项目结束时完成资
金支出,做好项目绩效评价。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镇街要统筹协调村(居)委会、
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等单位,精心选调筛查人员,科学组织,
责任到人,切实把本辖区的筛查工作做实。
(二)确保信息安全。加强账号和密码的管理,加强数
据采集、汇总、导出以及日常维护等各个环节的保密管理,
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筛查工作项目完成后(9月20日前),各镇(街)将资金
来往凭证复印件报送区老龄办汇总。
联系人及电话:曾华,66222506
邮箱:lhllb4799@126.com
附件:1.关于印发《海南省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痴
呆风险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市卫健委《关于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痴
呆风险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3.龙华区各镇街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任务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