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街道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194号〕以及《海口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政府令75号〕要求,街道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概况
我街道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总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全面,并将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配套工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分解到人。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我街道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工委副书记为分管领导,街道党政办为此项工作的责任科室,责任人和经办人员共2名展开这项工作,为提高我街道政务工作的透明度,街道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签发由分管领导把好信息公开关,各责任科室分别对各自负责公开内容做好自查和核查,严格把好出口关。
(二)规范内容、形式丰富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根据全街道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进行了认真研究,确定和规范了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及时修订、补充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目录》,并严格执行。公开的内容有:机构概况、政策文件、报告统计、工作信息、财政信息、采购、行政执法、公共服务、人事信息等九类。党政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定、更新、充实,使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
我街道本着简便可行、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的原则,根据内容的不同形式,推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和网络公开。
(三)公开规范、效果明显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主要做到了四个结合: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二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社会服务承诺相结合,三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开展行风评议相结合,四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收到了明显成效。
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和逐步深入,带动和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架起了内部制约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桥梁,调动了各方面面的积极性,形成了共同为街道发展献计献策的合力。在我街道形成了“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办有回声”和“热心接待、耐心询问、细心解释、诚心帮助”的良好机关风气。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运用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传递政府信息手段,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做到了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及时有效。对事关全局、涉及公众普遍关注和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提前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办事程序由繁到简,办事形式由暗到明,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工作效率。政府信息公开增强了办事的透明度,强化了监督,使每一位机关公务人员置身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堵塞了漏洞,使腐败行为无孔可钻,加强了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目前我街道202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我街道遵从该更新立即更新,决不拖延时间。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街道2020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对申请的答复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我街道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发生。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20年全街道没有接到和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有新的进展,但政府机关公开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对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考虑两个方面改进:
一、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还有一些差距。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引导工作。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录入工作作进一步的调整,继续完善网页上需要公开的信息,做到按质按量地发布信息,做好公开平台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工作。
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20年度)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 |
单位负责人:刘尉伊丹 审核人:谢永东 填报人:王哲
联系电话:0898-66240672 填报日期: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