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农宅报建需提交材料
1、 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
2、 《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或宅基地批准证明。
3、 《海口市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表》
4、 宅基地宗地坐标图(区国土局提供)。
5、 住宅建筑设计要点(区住建局509室提供)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复印件、原件核验后交回报建人)
准备完善后递交镇规划报建窗口进行受理。
联系电话:66891961 联系人:周珍荣 许菊花
城西镇规划建设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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