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875-1/2023-00833 分类:   
发布机构: 海口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30日
名  称: 2023年海口市龙华区项目服务中心单位预算
文  号: 主 题 词:


2023年海口市龙华区项目服务中心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龙华区项目服务中心(部门或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龙华区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龙华区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华区项目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做好政府投资信息、政策收集,配合主管部门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进行项目策划、包装,对政府和部门提出的拟建项目进行研究和投资咨询,为区委、区政府及投资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二)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申报工作,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加强与政府投资相关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配合做好有关项目建设条件的落实工作。

(三)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收集、整理、预审和资料归档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事后评估。

(四)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龙华区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龙华区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龙华区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龙华区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6.87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56.8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56.8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龙华区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龙华区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6.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32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7.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2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67万元,占74.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7万元,占10.94%;卫生健康支出13.75万元,占8.76%;住房保障支出9.29万元,占5.9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96.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63万元,主要是2023年人员工资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7.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99万元,主要是2023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5.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72万元,主要是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虚账记实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8万元,主要是2023年度职工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5万元,主要是2023年度职工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9.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7万元,主要是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三、关于龙华区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龙华区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36.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1.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公用经费5.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维护费、培训费

四、龙华区项目服务中心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龙华区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根据单位安排的2023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0次,出国(境)0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计划接待00

(二)龙华区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根据单位安排的2023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0次,出国(境)0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计划接待00

五、关于龙华区项目服务中心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龙华区项目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我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六、关于龙华区项目服务中心2023收支预算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龙华区项目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龙华区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156.87万元。

七、关于龙华区项目服务中心2023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龙华区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156.8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156.8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32万元主要是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虚账记实,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八、关于龙华区项目服务中心2023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龙华区项目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15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87万元,占87.25%;项目支出20万元,占12.75%。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32万元主要是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虚账记实,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龙华区项目服务中心属于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该年度无该项相关的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龙华区项目服务中心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龙华区项目服务中心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0万元。

本单位预算未含有重点项目,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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