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69-0/2024-00016 分类:   
发布机构: 海垦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08日
名  称: 2024年海口市龙华区海垦办(社服中心)预算公开
文  号: 主 题 词:


2024年海口市龙华区海垦办(社服中心)预算公开

2024年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

(二)负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三)负责社区网格管理员队伍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辖区企业退休人员、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和服务、转移就业、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开发等工作。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等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

(七)负责街道办事处后勤服务工作。

(八)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24.01万元。其中,收入总计824.0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824.0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824.0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5.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12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4.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9.72万元,主要是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和社保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5.20万元,占66.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59万元,占14.27%;卫生健康(类)支出97.11万元,占11.79%;住房保障(类)支出64.12万元,占7.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545.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9.72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和社保基数增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1.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29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和社保基数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5.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24万元,主要是有人员增加,职业年金随之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1.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6万元,主要是有人员增加,相关经费随之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5.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47万元,主要是主要是上年增加自贸津贴的标准,并补发2022年的公补差额。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2.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47万元,主要是有人员增加,相关经费随之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88万元,主要是有人员退休,相关经费随之减少。

三、关于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824.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99.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24.3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三、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4(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根据(如外事部门等)安排的2024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0次,出国(境)0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二)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根据(如外事部门等)安排的2024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单位)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我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我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我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六、关于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单位)2024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收支总预算824.01万元。

七、关于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单位)2024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收入预算824.0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824.0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7.98万元,主要是有人员增加,相关经费随之增加。

八、关于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单位)2024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支出预算82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4.0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7.98万元,主要是有人员增加,相关经费随之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2024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4.3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单位)1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824.0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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