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RS01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海人社发〔2018〕390 号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录用符意等同志为公务员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
龙华区人社局:
你局《关于办理符意等同志录用手续的请示》(海龙人社报〔2018〕34 号)收悉。
张紫涵、王雨珂、赵嘉嘉、侯怡浓、郭昱、张琪、李培冠、柳欢、罗人铭、李婧雯、吴仪倩、苏燕霞、谢君茹、刘锦程、符意、孙婷婷、黎经璇、陈朝哲 18 名同志是我市 2018 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入围考生,经体检、考察合格,符合录用条件,并于 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11 月 13日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无异议。
现同意录用:刘锦程为龙华区司法局公务员;符意、孙婷婷为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公务员;黎经璇、陈朝哲为龙华区龙桥镇人民政府公务员;张紫涵为龙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王雨珂、赵嘉嘉为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侯怡浓为龙华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郭昱、张琪为龙华区园林管理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李培冠为龙华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柳欢、罗人铭、李婧雯、吴仪倩、苏燕霞为市龙华区财政国库支付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谢君茹为龙华区新坡财政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批准时间以录用审批表为准。
此复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 年 11 月 14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 年 11 月 1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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