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各街道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
人民团体党组(党委、支部):
区委决定:
刘虹同志任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正科级),
区委人才发展局局长,区委老干部局局长,区委组织部一级主任
科员;
李斯同志任中共海口市龙华区中山街道工委委员、副书记;
免去符传力同志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人才发展局局长,区委
老干部局局长职务;
免去邓璐璐同志中共海口市龙华区中山街道工委副书记、委
员、政法委员、纪工委书记职务。
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
2021 年 5 月 10 日
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办公室 2021 年 5 月 1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