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区环卫局)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194号〕以及《海口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政府令75号〕要求,我局编制了《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和规定,接受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咨询和监督,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具体落实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领导责任明确。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均安排了专兼职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负责信息采集、协调配合等工作,从而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及时调整,完善制度建设。
第一,为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第二,为规范我局政府信息上网工作。
(三)是加大载体建设,拓宽发布渠道。
第一,为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
第二,让广大群众及时、准确了解最新的业务工作信息,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四)强化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