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2121139-3/2023-00097 分类: 行政审批   
发布机构: 龙华区金贸街道办 发文日期: 2013年11月20日
名  称: 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初审)
文  号: 主 题 词:


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初审)

事项编码

460106004-FW-0024

事项分类

行政服务

事项名称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征缴

行使依据

《海口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办理主体

龙华区金贸街道办事处

受理条件

具有海口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现有社会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申请人提供:

1、填写《海南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城镇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独生子女领证户、一二级残疾人等还应提交相应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海口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收费

收费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

法定期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办理部门

金贸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所

办理地点

各社区社会保障管理站

联系电话

68528893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图

服务表格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龙华区效能办:66567787

在线办理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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