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460106004-FW-0002 |
事项分类 |
行政服务事项 |
事项名称 |
再生育(服务)审批(城镇居民) |
行使依据 |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 |
办理主体 |
龙华区金贸街道办事处 |
受理条件 |
申请人应出具: 1、《海南省城镇居民二孩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明、子女出生证明、收养证明、独生子女证明、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不育症鉴定书等与申请理由相关的材料;3、市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服务站孕检证明。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法定期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30个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金贸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公室 |
办理地点 |
国贸三横路12号金贸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68538014 |
权力运行流程图 |
见图 |
服务表格 |
略 |
常见问题解答 |
略 |
监督电话 |
龙华区效能办:66567787 |
在线办理链接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