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办事,增强街道办事处的透明度,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形成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涉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工作,如办理《生育计划证》、困难户生活补助、《劳动就业手册》、推荐招工、报名应征等工作,均应实行公开办理制度。
二、办理与人民群众有关的工作,应制定办事须知或办事程序,并将程序抄写上墙,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
三、群众来办事,能马上办好的立即办,不能马上办好的应做出时间承诺,方便群众。
四、对办理《生育计划证》、困难户补助、应征入伍等工作的结果,应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