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004673-X/2023-00142 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龙华区金宇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15年10月30日
名  称: 金宇街道服务承诺制
文  号: 主 题 词:


金宇街道服务承诺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向社区居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 
的服务,根据社区服务的内容,特制定本单位服务承诺制度。 
  第二条 服务承诺制是本机关各业务科室根据职能要求,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 
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第三条 服务承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牢记宗旨,为民服务。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加强学习,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文明和谐街道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依法办事,行为规范。在服务群众、行政执法等工作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上级、群众和媒体的监督,规范管理、服务、执法等行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责任制》,在不违反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供优质服务,最大限度地方便服务对象。

(四)政务公开,阳光透明。通过龙华之窗街道页面、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等形式,公开工作职能、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理时限、办理程序、收费依据、受理部门、受理人姓名和电话等具体内容和事项,方便群众办事。

(五)勤政廉洁,树立形象。严格执行街道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对影响街道形象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塑造“廉洁、务实、高效”的文明机关形象。

(六)环境整洁,文明服务。严格执行街道月度量化考核制度,为居民提供一个整洁、安全、有序的办事环境,工作人员接待办事和来访群众,要切实做到礼貌待人、用语规范、举止文明,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七)广开渠道,接受监督。采取设立投诉电话、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逐条整改,并把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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