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8726241-X/2023-00159 分类: 部门文件;公文直通车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龙华区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2月19日
名  称: 海口市龙华区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科技扶贫示范村(户)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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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科技扶贫示范村(户)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抓好《海南省科技扶贫示范“百村千户”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落实,大力推进科技助力海口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科技示范村、示范户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至2020年,动员组织辖区内科研院所、高校、涉农企业等各类科技资源,以发展现代农业科技、提高产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统筹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农民生活质量提高、农村生态和生活环境改善,在全区贫困地区开展科技扶贫示范行动,建设1个科技扶贫示范村(以下简称“示范村”)、10户科技扶贫示范户(以下简称“示范户”),促进示范区域农民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收入增长率、科技素养等有较大幅度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各部门主抓。区科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办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统筹组织实施,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安排资金投入,区政府相应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推进科技扶贫示范工作落实。
(二)激发内在动力。进一步抓好调研摸底工作,掌握全区科技扶贫工作底数,针对农村农民实际,注重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积极应用和掌握基本农业技能,让科技扶贫工作凸显成果。
(三)注重创新示范。积极发挥科技对发展生产、提高生活、改善生态等的全面引领和支撑作用,推进科技扶贫深度应用,提升创新服务能力,实现多样性的科技活动整体效益最大化。
(四)调动社会资源。充分调动全区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科技中介等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明确示范村、示范户的技术依托单位,支持以科研院所、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
主体,通过产学研结合方式为示范村、示范户服务。优化农村科技创新环境,引导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科技人才到示范一线创新创业。
(五)实行分类指导。综合考虑区示范村不同地理区位、自然条件、经济区域、文化背景等因素,针对不同类型村、户特点,进行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地开展示范。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培育和推进形成特色优势产业。全区各职能部门结合实际,注重统筹区域科技资源,以强化产业基础、增强农民收入为目标,以科技为载体,以“一村一品”为主要内容,加强科技成果向示范村、示范户转化,支持有条件的示范村发展
循环经济,提高产业开发综合效益。
(二)解决困扰和阻碍农业生产和发展的技术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经济作物种植、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等领域关键技术的集成应用,在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发展前景相对较好的区域推进现代农村社区建设。
(三)以科技服务平台提升支撑能力。加强资源整合,除调动社会资源外,注重发挥农业科技110服务站、农业专业合作社等科技服务机构的作用,建立制度化的技术支持渠道,推广农业科技扶贫专家服务团结对帮扶等新兴科技服务模式,引
导科技人员深入农村一线,形成农村科技服务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技能培训打造新型农民。重点开展面向农民适用技术培训,支持有需求的地方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培养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技术“二传手”、科技创业人才等农村实用科技人才,培养和构建科技扶贫主体队伍。
四、示范村和示范户遴选标准
(一)示范村遴选标准。
1.示范村从“十二五”以来曾确认贫困村的村庄中选定,村庄至少有1个特色明显、发展潜力相对较好的产业。
2.村领导班子团结力、战斗力强,有意愿带领农民依靠科技致富。
3.村民发展农业产业的积极性相对较强,提高生产技术水平的意愿较高。
4.至少建有1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企业,可作为村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主体。
5.至少有1名以上科技专家长期结对帮扶指导产业发展。
6.具有一定的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所需的土地资源和配套设施等相应条件。
(二)示范户遴选标准
1.家庭常年有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在2人以上。
2.家庭有适度生产经营规模的农业产业,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生产技术水平相对较高。
3.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传授农业技术知识、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户。
五、科技扶贫示范村创建内容
(一)创建工作有计划
1、科技扶贫示范村制定一个创建工作方案;
2、乡镇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扶贫工作队和乡村振兴工作队等人员以及产业农民知晓本村开展示范村创建工作。
(二)科技创新主体带动
1、每村成立1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村产业发展,需村委会提供名单及产业基本信息;
2、每村至少引进1个以上科研院所、高校、农业科技型企业带动村产业发展。 (5分)提供本村科研机构、企业相关信息;
3、科技创新主体真正做到带技术、信息、资金和人员投入产业发展。
(三)培育特色产业
1、每村至少发展有1个以上村集体或农民个人的适度规模的特色主导产业。需村委会提供名单及产业基本信息,可使用项目申报材料;
2、产业运作机制合理,管理有序,技术保障到位,发展健康,收益相对稳定。需要各个村委会提供一个示范基地名单,提供示范基地的基本情况介绍、示范基地的管理标准等内容,可使用项目申报材料;
3、每村2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无劳动力者除外)参与生产、管理或务工。需要各村委会或示范基地提供用工协议、入股协议等相关证明文件;
4、每村至少引进示范推广1项以上农民接受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
5、有关部门或村集体经济有关资金投入扶持。
(四)帮扶专家队伍建设
1、每村至少安排有2名以上科技特派员长期为村民和村集体产业提供技术服务。需提供2名科技特派员信息及相关帮扶信息;
2、科技特派员与帮扶村签订有帮扶协议,科技特派员信息有公开,方便村民联系求助;
3、科技特派员切实开展技术服务工作,技术帮扶有成效。需科技特派员开展技术服务工作的相关照片、现场照片、具体成效等内容。
(五)科技扶贫示范基地建设
1、示范基地有牌匾,明确示范内容、管理主体、技术职称等信息。需安排各个示范基地立牌并提供照片内容;
2、示范基地有技术团队保障服务。需示范基地提供技术人员相关信息;
3、示范基地管理规范,展示的生产管理技术水平相对较高。需示范基地提供生产、管理规范标准。
(六)培育新型农民
1、有年度培训计划,计划有针对性、切实可行;
2、每村至少组织产业农民集中开展技术培训3期以上;
3、每村至少培养有影响力的农技土专家和职业农民10人以上。各村农技土专家资料或职业农民相关资料需由村委会提供。
(七)开展示范宣传工作
1、每村有科技扶贫工作经验总结;
2、在村庄显眼位置有科技示范村宣传牌面;
3、有通过市县、省级或国家级等各类媒体开展示范宣传。需在南海网、海口日报等官方媒体平台推送新闻稿。
六、科技扶贫示范户创建内容
(一)家庭劳动力有保障劳动力在2人以上,年收入10万以上。
(二)自由产业稳定发展
1、示范户家庭自有种植产业基地5亩以上,或适度规模畜禽养殖基地1个以上,或适度规模水产养殖基地1个以上;
2、自有产业发展中的生产和管理技术成熟,农产品产量和品质有保障;
3、自有产业创收相对稳定,现有年收益或预期收益可占到家庭年收益的30%以上。需要村委会提供相关证明函。
(三)积极引进新品种、新技术
1、技术帮扶合作单位或企业合作有1个以上;
2、每户示范户至少有1名科技特派员技术帮扶保障。提供科技特派员等相关信息;
3、主动联系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3次以上;
4、科技示范户帮扶联系卡粘贴上墙;
5、日常有畅通的技术咨询渠道;
6、至少引进1个以上优良品种或应用2项以上生产、管理新技术。
(四)参与农技培训
全年参加有关学习和培训不少于2次,至少掌握2门以上使用新型生产和管理技术。
(五)带动周边农户创新创业
1、积极帮助指导、培训周边农户3户以上掌握先进实用生产技术;
2、带动周边农户1户以上共同入股发展科技产业创业致富;
3、吸纳周边农户1户以上参与自有产业务工就业。
七、组织管理和实施步骤
(一)遴选上报。根据海口市创建的指标,龙华区创建1个示范村、10个示范户,请各镇对照示范村和示范户的创建标准,于3月15日前填报科技扶贫示范村备案表(附表1)和科技示范村备案表(附表2),通过公文网报送至区科工信局。
(三)创建工作。区各职能部门按照重点工作任务和示范内容要求,采取具体措施,组织创建工作。创建工作具体完成时间:第一批次示范村和示范户创建工作于2019年11月10日前完成;第二批次于2020年11月10日前完成。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1.成立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科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成立“龙华区科技扶贫示范村(户)”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忠(区科工信局局长)
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工信局,由区科工信局下属单位信息中心担任办公室主任,区科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责任人为成员。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工作部署,明确科技扶贫示范村(户)创建工作任务和创建标准,统一指导全区创建工作有序推进;统筹协调科技、农业、等部门的政策、项目和资金资源支持创建工作;对各镇创建工作进行考评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具体落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加强对各镇创建工作的调研和指导,对各镇创建工作过程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实施创建结果考评。完成创
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等。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推介科技扶贫示范“百村千户”创建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为更好发挥榜样先锋模范作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将上报省市相关部门予以表彰。

海口市龙华区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2019 年5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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