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8726241-X/2023-00094 分类: 人事信息   
发布机构: 龙华区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2017年12月12日
名  称: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马怀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  号: 海龙人字〔2017〕11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马怀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海龙人字〔2017〕11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部门:
  根据《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关于马怀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龙干〔2017〕66 号),区人民政府决定:
  马怀素同志任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挂职锻炼,时间三个月);
  许宝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挂职锻炼,时间两年);
  马晓红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挂职锻炼,
  时间两年,安排在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联动中心工作);
  吴亮同志任区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挂职锻炼,时间两年);
  卢昕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正科级,挂职锻炼,时间两年);
  李小青同志任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局副局长(正科级,挂职锻炼,时间两年);
  陈圣华同志任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挂职锻炼,时间两年);
  李霖同志任区农林局副局长(挂职锻炼,时间两年);
  曹华平同志任区水务局副局长[挂职锻炼,时间两年,安排在区城镇内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张志明同志任区园林管理局副局长(挂职锻炼,时间两年);
  温杰颖同志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挂职锻炼,时间两年);
  王春燕同志任区房屋征收局副局长(挂职锻炼,时间两年);
  胡钟华同志任区房屋征收局副局长(挂职锻炼,时间两年);
  谭淑丹同志任金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锻炼,时间两年);
  黄胜同志任金贸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锻炼,时间两年);
  高传仁同志结束挂职锻炼(挂职锻炼时间从2015 年6 月至2017 年10 月),免去其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朱海宁同志结束挂职锻炼(挂职锻炼时间从2015 年6 月至2017 年10 月),免去其区重点项目推进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名磊同志结束挂职锻炼(挂职锻炼时间从2015 年6 月至2017 年10 月),免去其区重点项目推进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冯碧花同志结束挂职锻炼(挂职锻炼时间从2015 年6 月至2017 年10 月),免去其区重点项目推进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严嘉骥同志结束挂职锻炼(挂职锻炼时间从2015 年6 月至2017 年10 月),免去其区重点项目推进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春苗同志结束挂职锻炼(挂职锻炼时间从2015 年6 月至2017 年10 月),免去其大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郑东同志结束挂职锻炼(挂职锻炼时间从2015 年6 月至2017 年10 月),免去其滨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庄楚旭同志结束挂职锻炼(挂职锻炼时间从2015 年6 月至2017 年10 月),免去其滨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17 年12 月12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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