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8726241-X/2024-00028 分类:   
发布机构: 海口市龙华区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18日
名  称: 关于开展2024年海南省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开展2024年海南省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琼工信运行〔2024〕46号

各市、县、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海南省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开展2024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及时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在海南生产经营的小微型工业企业;


(二)申报时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欠缴税款;


(三)申报单位于2023年首次升规纳入海南省统计(在2023年2月月度或2023年年度,以“规下升规上”类型申报入库的工业企业),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正常联网直报统计数据;申报单位于2021年2月月度首次升规纳入海南省统计(以“规下升规上”类型申报入库的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联网直报统计数据满3年。

二、奖励标准

(一)对首次升规纳入海南省统计的工业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奖励。


(二)对首次升规纳统后三年内不降规的,再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一)奖励资金申请表(在“海易兑”系统填写下载盖公司章);


(二)1.申报首次升规奖励单位:提供2024年2月“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月报)或2023年年度“财务状况(成本费用)”表(年报)。2.申报三年不降规奖励单位: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财务状况(成本费用)”表(年报),如无2023年年度“财务状况(成本费用)”表可提供2023年12月“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月报)。相关表格请申报单位自行登录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下载;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


(四)税务机关开具的无欠税证明;


(五)无欠税证明查询授权书(“海易兑”系统有模板,仅用于授权属地市县工信主管部门向税务机关查询无欠税证明真实性);


(六)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表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海易兑”系统有模板,填写打印盖公司章)。


除了在“海易兑”系统填写的资料,其它资料转成PDF格式后上传“海易兑”系统。

四、申报审核流程

(一)企业在“海易兑”系统中填写上传申报材料;


(二)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各市县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初审通过的企业进行复审;


(三)审核结果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和“海易兑”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相关程序申请核拨经费。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宣贯,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二)请各符合条件的企业于3月30日前在系统中进行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与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不能重复享受,请勿重复申报。


联系电话:65330672,65343624;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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