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9581-8/2023-00011 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龙华区龙桥镇 发文日期: 2017年11月17日
名  称: 海口市进一步推进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进一步推进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海口市进一步推进全流程互联网

       “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 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根据《海南省第七次党代会报告》和《海南省推行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我市进一步加快推进 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国务院印发的《“互联网+政务服务” 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关于推进网上审批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 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的技术方法,推行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降低制度性和技术性交易成本,使企业和群众对改革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工作目标

不见面审批”实质上是让行政相对人“零跑腿”的审批。根据“不见面审批是常态、见面审批是例外”的原则,海口市各区、各开发区、各职能单位全面梳理全流程互联网“不见审批”事项,按照“网上注册、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办结、在线支付、网上评价、网上反馈、快递送达”的“全程网办”审批模式,全方位实施“不见面审批”。除公安、人社、工商等单位部分事项进驻网上办事专业大厅外,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打造全市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一体化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政务服务平台。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网上通办”。2018 年 6 月底前,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申请人必须到现场申请办理或部分涉密事项外,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不见面审批”事项上线运行。让数据“多跑腿”,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全力打造“规范、便民、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二、实施范围

     各区政府(镇街)、综合保税区、高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市各职能单位(含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三、实施步骤

    (一谋划启动阶段(20177 月-10启动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和需完成的目标任务,并梳理出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事项,上线试运行。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7 年 10 月-2018 年 6 月)。三批推进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

    第一批:使用海口市新版行政审批系统及网上办事大厅的 各区(镇街)、各开发区、市级各职能单位,除个别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全面列入“不见面审批”事项上线运行,2017 年 11 月底前上线运行事项比例不得低于各单位全部政务服务事项的 60%。2017 年 12 月底前不得低于 80%。

    第二批: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单位在自行建设网上办事专业大厅的基础上,参照第一批“不见面审批”事项上线标准, 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面上线运行。2017 年底上线运行事项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比例的 50%,2018 年 3 月底达到 80%。计划未纳入专业大厅的事项,在 2017 年12 月底前全部进驻全市统一网上办事大厅。

    第三批:进一步查遗补漏,全面实现依相对人申请由政府部门做出决定的事项“能上线、必上线”的目标,“不见面审批”办件量占总办件量的 80%以上。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8 年 7 月--2019 年 12 月)。推进标准化建设,完善优化“不见面审批”系统及各项政务服务功能,建立规范各项规章制度,深入研究存在问题,改进薄弱环节,总结评价、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改革成果。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统筹,制定计划。各有关单位制定具体实施“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计划,并于 1120 日前报送至市审改办。

    牵头单位:市审改办

    配合单位:各区审改办,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 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档案局、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邮政集团海南省海口分公司。

    完成时限:2017 年 11 月 20 日。

   (二)事项梳理,提请法核。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梳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依相对人申请由政府部门做出决定的事项简称政务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报本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法核。前期已清理、法核的单位,重点将因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拟增加、删减的事项报本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审核, 更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应适应“不见面审批”方式 的变化适当做出调整。未经法核的事项,不得擅自在线上线下受理办理。

    牵头单位:市、区审改办,市、区法制部门。

    配合单位:综合保税区、高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市各职能单位、各镇街、区级各单位。

    完成时限: 2017 年 11 月。

   (三)研究甄别,上线运行。在全面梳理法核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可开展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事项。除法律法 规明确规定申请人必须到现场申请办理或因涉密不宜上网办理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原则上全部纳入不见面审批事项范 畴。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都纳入不见面审批事项范畴。市、区政务中心负责汇总本级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由市、区政府(或市、区审改办)依照本实施方案第三条第二项规定,分阶段统一对外公布、上线运行,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进驻网上办事大厅的事项承诺办理期限不得高于原在实体大厅办理的承诺办理期限,新核准的事项承诺办理期限不得高于法定办理期限的 50%

    牵头单位:市、区审改办,市、区法制部门,市、区政务中心。

    配合单位:综合保税区、高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市各职能单位、各镇街、区级各单位。

    完成时限: 分阶段完成。

   (四规范平台建设,推进全程网办。按照全流程互联网办理模式,建设并不断优化完善我市不见面审批信息系统 及网上办事大厅,统一大厅入口、信息发布、公众互动交流等功能设置,增加用户体验。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等单位应根据本方案要求,研究建设网上办事专业大厅。未进驻专业大厅的事项,应当统一进驻我市网上办事大厅。不见面审批事项,要实现网上注册、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 办结、在线支付、网上评价、网上反馈、快递送达全程 网办审批模式,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全程办理,大幅提高网上办事比例。利用统一的政务服务资源,积极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延伸,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通道。

    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信息中心、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各区政府(镇街)、综合保税区、高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市各职能单位、市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2018 年 3 月 31 日。

   (五依托支付平台,实现在线缴费。依托全省统一的公共支付平台,将财政非税收缴纳入公共支付平台,构建我市线上线下一体化支付体系,实现在线支付,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在互联网上办理涉及缴费的各种审批,减少来回“跑腿”。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政务中心、市科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人社 局、市工商局、市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六)办理结果,快递送达。推行审批(服务)结果网端推送、快递送达等服务模式,让办事企业和群众少跑腿。

    牵头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海南省海口分公司。

    配合单位:市政务中心、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2018 年 3 月 31 日

   (七)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破除信息孤岛,实现各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汇集、数据交换、统一认证,共享基础服务支撑。加强平台间对接联动,统一身份认证,按需共享数据,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汇集各部门政务服务资源, 形成统一的事项目录库、证照目录库,实现自然人、法人基础信息共享、用户认证信息交互、证照信息共享、办件信息交换、 统计分析和监督考核,降低技术性交易成本。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在网上进行办理的,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 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

    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审改办、各开发区、市各职能单位、市信息中心、各区审改办。

   (八推进公安行政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将与群众 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户口办理、出入境有关证照办理、车辆和驾驶人员证照办理以及相关资质证明、身份认定等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推行“不见面审批”,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实现办理。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政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8 3 31 日。

   (九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充分利用电子化、网络化优势,实现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开通涵盖所有业务、适用所有企业类型的网上登记系统,实现各类型企业的设立、变更、 备案、注销等各个环节均可通过互联网办理,逐步实施无纸全程不见面电子化登记。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市科工信局、各级政务心。

    完成时限:2018 3 31

   (十推行职业资格不见面审批优化职业资格审批程,推行职业资格不见面审批,提升服务能力,为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科工信局、各级政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7 12 31

   (十一建立健全电子政务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我市电子政务档案管理办法,建立电子政务业务归档技术规范,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的法律效力,进一步完善统一的电子印章使用及数据对接标准,规范电子档案归档移交、保存维护、共享利用,推进电子公文、电子公章、电子签章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

    牵头单位:市档案局。

    配合单位:市科工信局、市政务中心、市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2018 12 31

    (十二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海南省政府、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逐步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广到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工作中,确保改革落地。

    牵头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 12 31 日。

    五、相关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进网上审批改革工作是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放管服改革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促发展、惠民生的具体行动。为保证工作顺利推进,各区政府(镇街)、综合保税区、高新区、桂林洋 经济开发区、市各职能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 加强领导,同时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市审改办负责督促各区政府(镇街、综合保税区、高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市各职能单位抓好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落地。市科工信局负责落实不见面审批与我市政务信息化建设之间的定位和协同工作。社保、税务、公积金等部门要积极主动研究推动不 见面审批。各单位、各部门要主动研究解决不见面审批 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三)强化考核监督,加大推进力度。不见面审批 改革工作纳入各区各部门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年度考核  指标,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单位进行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启动问责机制。

   (四及时总结,稳步推进。建立月报制度,各有关单位将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目标完成情况、办件量、快递送达件数、存在问题、下步措施等情况于每月 30 日前报送至市审改办。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各种问题。各单位要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并加大网上审批改革工作的宣传 力度,正确引导社会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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