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9581-8/2023-00091 分类: 行政审批   
发布机构: 龙华区龙桥镇 发文日期: 2014年12月22日
名  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退款)办理(初审)
文  号: 主 题 词: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退款)办理(初审)

事项编码

46010600RS-FW-0004-LQ0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    公共服务 ■

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退款)办理(初审)

行使依据

1、《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2、《海口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3、《海口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办理主体

 龙桥镇人民政府

受理条件

申报者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1、海口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退款)办理申报审批服务表;

2、户口本、存折复印件;

3、注销证明。

收费依据和标准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即办件)

办理部门

龙桥镇便民服务中心 新农保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

龙桥镇人民政府左侧一楼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65501310

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岗位说明

见附件4.1;附件4.2

服务表格

《海口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退款)办理申报审批服务表》见附件4.3

范例

见附件4.4

常见问题解答

专家解答

监督电话

市效能热线:963333;区效能办66567787;区政务中心66568969

在线办理链接

进驻中心情况

实地进驻■        联网进驻□         未进驻 □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主办: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龙华区信息中心
网站联系电话:0898-66569776
琼ICP备09001072号-4 琼公网安备:4601060200043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60001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龙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