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农村低收入家庭外出务工奖励性补助及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的公示
根据琼人社发〔2021〕110号、琼财社规〔2021〕14号和琼人发〔2021〕146号规定,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大叠村委会、富伟村委会、国扬村委会等报来的龙丁保、龙秋云等37名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申请的务工奖励性补助62900元已审核完毕,将从就业和三支一扶补助资金中支出经费用以发放。现将发放表(详见附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期限:2022年7月26日至7月3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来电、来信反映(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的内容。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按照保密原则做好保密工作。
监督电话:65567296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监督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镇人民政府
监督联系人: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人民政府就业办
附件1: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第二批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公示表(相对稳定脱贫户)
附件2: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第一批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公示表
附件3: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第二批农村低收入家庭及边缘易致贫户一次性交通补助公示表
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