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1〕14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琼人发〔2021〕146号)等文件规定,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人民政府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 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10名,主要从事公共卫生保洁等相关辅助工作。
二、报名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同)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脱贫监测户、相对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大龄人员
(3)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
(6)随军家属
(7)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岗位要求
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能力,能胜任此项工作。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 4月12日—2023年4月18日
2.报名地点、联系方式
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人民政府便民街2号
联系人: 张扬志
联系电话:0898-65522355
3.报名资料
现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1张个人简历。
五、招聘方式
面试
六、工作待遇
按照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发放。(1830元/月含个人保险)
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