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事项编码
460106104-FW-0020
事项分类
行政服务
事项名称
行使依据
《海口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办理主体
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政府
受理条件
具有海口市农业户籍(非农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当期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的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
收费依据和标准
新农保依7个缴费档次,城镇居民依10个档次缴费参保
法定期限
14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办理部门
龙华区龙泉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
龙华区龙泉镇龙泉墟龙泉镇政府
联系电话
130****6129
权力运行流程图
略
服务表格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66567787
在线办理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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