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补贴办理(初审)
事项编码
460106104-FW-0006
事项分类
行政服务
事项名称
行使依据
《海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之社会保险补贴办法
办理主体
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政府
受理条件
申请人应出具: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申报表》;
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
3、《招用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花名册》及其《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经人事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6、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凭证材料。
7、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灵活就业证明;
9、邮政储蓄所开立的账户凭证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
龙华区龙泉镇龙泉墟龙泉镇政府
联系电话
65520192
权力运行流程图
略
服务表格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申报表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66567787
在线办理链接
主办: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龙华区信息中心 网站联系电话:0898-66569776 琼ICP备09001072号-4 琼公网安备:4601060200043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6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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