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9537-5/2023-00753 分类: 行政审批   
发布机构: 龙华区龙泉镇 发文日期: 2013年07月23日
名  称: 社会保险补贴办理(初审)
文  号: 主 题 词:


社会保险补贴办理(初审)

事项编码

460106104-FW-0006

事项分类

行政服务

事项名称

社会保险补贴办理(初审)

行使依据

《海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之社会保险补贴办法

办理主体

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政府

受理条件

申请人应出具: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申报表》;

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

3、《招用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花名册》及其《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经人事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6、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凭证材料。

7、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灵活就业证明;

9、邮政储蓄所开立的账户凭证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

龙华区龙泉龙泉龙泉镇政府

联系电话

65520192

权力运行流程图

服务表格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申报表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66567787

在线办理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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