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9537-5/2023-00758 分类: 行政审批   
发布机构: 龙华区龙泉镇 发文日期: 2017年12月28日
名  称: “不见面审批”事项申报材料中确需核对原件的材料
文  号: 主 题 词:


“不见面审批”事项申报材料中确需核对原件的材料

权力部门

事项名称

所需提交的材料

备注

序号

确需核对原件材料名称

人社

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初审)

1

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

 

2

本人居民身份证、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零就业家庭证书办理(初审

1

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2

《就业失业登记证》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初审

1

身份证

 

2

户口簿

 

3

社保卡或城乡居保专用存折

 

4

特殊身份证件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退款)办理(初审)

1

身份证

 

2

户口簿

 

3

社保卡或城乡居保专用存折

 

4

注销有关证明材料

 

5

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相关材料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理(初审)

1

身份证

 

2

《就业失业登记证》

 

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初审)

1

《海口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2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本人员类别相关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发的经营许可证、1寸照片2张、婚姻状况证明(未婚可不提供)、若属合伙经营的须提供合伙协议

 

3

申请人配偶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

 

4

反担保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企业管理人员另提供自有房产证、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清单);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续保手续办理(初审)

1

身份证、户口簿

 

2

低保对象、优抚对象、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出具相关证件。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变更办理

1

变更事项相关证件证明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办理

1

身份证

 

2

户口簿

 

3

社保卡或城乡居保专用存折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退款)办理

1

身份证

 

2

户口簿

 

3

社保卡或城乡居保专用存折

 

4

注销有关证明材料

 

5

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相关材料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理

1

身份证

 

2

户口簿

 

3

社保卡或城乡居保专用存折

 

4

户籍关系证明

 

5

特殊身份证件

 

农林

林木采伐许可(30亩以下)(初审)

1

海口市林木采伐许可申报审批服务表

 

2

林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文件)

 

3

其他证明文件

 

 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许可(100亩以内)(初审)

1

 海口市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许可申报审批服务表;

 

农药零售经营许可(初审)

1

海口市农药零售经营许可申报审批服务表

 

2

经营场所、仓储设施的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租赁期在3年以上)或者租赁意向书、农药经营场所(门店)及仓库的地理位置图、房屋平面图,经营场所和仓库消防安全环保等安全设施设备清单

 

3

农药经营的经营管理、卫生安全、电子台账、质量监控及责任追溯制度,以及诚信经营保证书,海南经济特区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农药名录。

 

兽药经营许可(初审)

1

海口市兽药经营许可申报审批服务表

 

2

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布局图

 

3

经营场所和仓库的使用证明

 

4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5

已销售或拟销售兽药、原料药生产企业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和产品批准文号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审批(初审)

1

海口市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申报审批服务表

 

2

相关证明材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核发(初审)

1

海口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核发申报审批服务表;

 

2

土地承包合同书。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流转管理

1

海口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流转管理申报审批服务表;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合同书;

 

3

兑现土地流转费凭证。

 

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登记及证书核发(初审)

1

海口市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登记及证书核发申报审批服务表;;

 

2

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明文件;

 

3

申请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林权依法变更或者灭失的有关证明文件。

 

农村土地承包调整审批(初审)

1

海口市农村土地承包调整审批申报审批服务表

 

水产养殖许可(初审)

1

海口市水产养殖许可申报审批服务表;

 

2

水域使用证明

 

城乡低保审批(初审)

1

申请书

 

2

身份证

 

3

户口本

 

4

疾病证明或残疾证

 

5

入户查表

 

6

家庭收入证明

 

7

民主评议

 

8

家庭经济核对授权书

 

城乡医疗救助审批(初审)

1

申请书

 

2

身份证

 

3

户口本

 

4

诊断病历

 

5

医疗费用单据和必要病史证明

 

6

家庭收入证明

 

7

家庭经济核对授权书

 

农村五保供养审批

1

海口市农村五保供养申报审批服务表

 

2

户口簿、身份证

 

3

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说明

 

4

无法定抚养、扶养、赡养人证明

 

散居孤儿最低基本生活费核发

1

海口市散居孤儿最低基本生活费核发申报审批服务表;

 

2

户口簿、身份证

 

3

父母双亡证明或法院判定父母失踪证明

 

4

法定监护人户口、身份证

 

5

协议书

 

海南省老年优待证核发

1

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申报审批服务表

 

2

身份证明。(外埠老年人还必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3

一寸正面免冠近期红底相片2

 

高龄老人长寿补贴核发

1

《海口市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申请表》、《海口市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申请告知书》

 

2

身份证明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2)人户分离者还必须提供:现居住地村(居)委会证明材料

 

3

委托人身份证

 

4

一寸免冠近期相片3张

 

临时救助(初审)

1

海口市临时救助申报审批服务表

 

2

户口本身份证;

 

3

低保证、五保证、优抚证、学籍证明、疾病证明书医院结算表、发票等证件

 

4

家庭收入证明

 

计生

实施中期以上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初审

1

非医学需要的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申报审批服务表》

 

2

身份证、户口本、一户一卡、结(未)婚证

 

3

B超单

 

4

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镇(街)两级证明

 

一孩生育服务证

1

双方结婚证;

 

2

双方身份证

 

独生子女父母或无子女人员退休时加发退休金或基本养老金审核(初审)

1

海口市独生子女父母或无子女人员退休时加发退休金或基本养老金申报审批服务表

 

2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3

父母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扎证或上环证

 

5

准考证

 

6

一户一卡等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办(初审)

1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报审批服务表

 

2

本人相片

 

3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申办

1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申报申报审批服务表

 

2

本人相片

 

3

一户一卡家庭信息表

 

4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5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6

残疾证

 

7

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居民的奖励和优待(初审)

1

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报审批服务表

 

农村二女户结扎对象奖励申办(初审)

1

农村二女户结扎对象奖励申报审批服务表

 

2

本人相片

 

3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农村二女户上环对象奖励申办(初审)

1

农村二女户上环对象奖励申报审批服务表

 

2

本人相片

 

3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4

上环证

 

农村二女户子女在高中教育期间补助申办(初审)

1

农村二女户子女在高中教育期间补助申报申报审批服务表

 

农村己婚育龄夫妇主动放弃二孩生育奖励申办

1

农村己婚育龄夫妇主动放弃二孩生育奖励申报审批服务表》

 

2

本人相片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核发(初审)

1

龙华区独生子女奖励调查登记表

 

特困户独生子女、农村特困二女结扎户子女参加应届普通高考录取奖励申办(初审)

1

《海口市特困户独生子女、农村特困二女结扎户子女参加应届普通高考录取奖励申报审批服务表》;

 

2

本人相张

 

3

银行卡

 

4

录取通知书

 

5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结扎证

 

农村独生子女户报考省内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级中学加分照顾申请受理审核(初审)

1

海南省普通高考农村户口独生子女、二女结扎户考生审核表》

 

2

本人及父母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扎证或上环证、准考证、一户一卡等

 

二孩生育服务证(初审)

1

双方结婚证

 

2

双方身份证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初审)

1

当事人属于未婚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

当事人已婚的应提供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住建

农村危房改造

1

海口市农村危房改造申报审批服务表

 

2

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特困证明

 

3

危房照片

 

住保

住宅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

1

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申报审批服务表

 

2

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

业主大会相关材料

 

4

业主委员会委员未欠交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证明、产权证明和身份证等资料

 

5

业主名册等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物业承接查验备案

1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

临时管理规约

 

3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4

建设单位移交资料清单

 

5

查验记录

 

6

交接记录

 

7

其它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

 

业主大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等由业主共同决定的重大事项备案

1

1、业主委员会应根据20%以上业主联名要求,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并在10内报区房产主管部门核查。核查应提交以下资料:

占总20%以上业主人数联名的要求选聘物业公司的申请。

业主委员会开会通过的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选聘物业公司的会议纪要。

 

 

2

2、主管部门受理后,业主委员会应在20天内做好以下工作;

拟定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时间、地点。

确定业主大会的召开方式。

ƒ确定发放和回收选票的人员名单,计票、唱票、监票人的名单。

④确认具备业主大会主体资格的业主名单及其在业主大会的投票权数。业主大会的投票权数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1平方米为1票,不足1平方米的按四舍五入计算。

⑤拟定选聘物业企业方案,并报区住建局审核通过,由区住建局提供业主大会表决票(样票,加盖核定章)。

 

水务

河道采砂许可(初审)

1

河道采砂许可申请书

 

2

采砂范围和作业方式说明书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主办: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龙华区信息中心
网站联系电话:0898-66569776
琼ICP备09001072号-4 琼公网安备:4601060200043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60001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龙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