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791-9/2023-00106 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龙华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3年03月06日
名  称: 区民政局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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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计划

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关心、帮助和支持下,我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求真务实,依法行政,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积极进取,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今年九月我局被评为“全国民政系统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学习实践活动与推进民政工作紧密结合。召开全区民政工作会议2次和举办了1期民政干部业务培训班。努力做好民政工作。

(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1努力推动基层政权和民主自治工作。推进我区“四议两开”方案,指导村(居)委会把居民群众对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落到实处,自觉接受居民群众监督。

2、社区建设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精神,我区金垦、彩虹、昌茂、龙华南、西门外、滨港等六个社区为2012年的海口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点和谐社区示范点。将玉沙、金坡两个社区打造为省级文明和谐社区示范点;通过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动了我区和谐社区建设再上新台阶。积极协调解决社区办公场所问题,金海社区、万绿园社区和电力社区的办公场所问题已基本解决,玉沙社区服务中心已顺利进驻办公。

继续抓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对顺利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并拿到助理社会工作师的人员每人一次性奖励500元,对拿到助理社工师人员每月增加100元的补贴,以激励更多的社区专职成员通过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发动社区干部继续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积极扶持民间社会组织参与政府买单的社会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今年登记民非企业40家。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社会保障能力

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对全区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认真组织搞好调查、申请、公告、审核、审批及低保金的发放。

2012年对全区的五保对象进行审核并汇总造册存档,现全区有五保对象645人,下拨敬老院管理经费40万元。

2012年低保金发放情况:城市第一季度993户,2199人,季度低保金1546146元;第二季度,941户,2054人,季度低保金1494018元;第三季度,903户,1953人,季度低保金1415925元;第四季度,8691855人,季度低保金1356987元;农村低保户,第一季度2870户,5655人,季度低保金2834392元;第二季度,2804户,5526人,季度低保金2774586元;第三季度,2822户,5633人,季度低保金2797257元;第四季度,2857户,5745人,季度低保金2833581元。

2012年孤儿养育金发放情况:上半年41147600元;下半年38136800元。

20127月对低保户高中、大学子女进行核实,确保杭州万向集团对贫困高中、大学生的助学,同时也配合教育局对低保家庭困难学生进行核查,使贫困学生得到救助。

20128月根据《海口市低保家庭高校新生入学救助实施方案》对我区考入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的城乡低保家庭子女进行核实,通过“惠民补贴一卡通”实施发放,使贫困大学生得到救助。

春节、国庆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群众,为他们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

(四)救灾救济工作

1、安排自然灾害救济款55万到各镇救助灾民。

2、为缓解城乡困难群众就医难或因病致贫问题。城市医疗救助121人次454075元;农村医疗救助678人次1849749.95元。

3为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临时救助困难群众223107200元,并安排29万元临时救助款到各镇(街)对困难群众进行临时救助

(五)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

我区现有重点优抚对象702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7055387元。其中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资金1251232元;伤残抚恤金3307541元;农村老党员生活补助金22490元;节日生活补助93712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生活补助4人次12180元,60岁农村退伍兵生活补助14341460元,立功受奖奖金35人次11800元;义务兵家属优待金3711903230元;优抚对象物价补贴1104人次187656元;三难补助金699人次654400元。

(六)老龄和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

加强对《海南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的宣传。以发放《老龄法》单行本、印发各类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活动等方式大力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海口市电视台对百岁老人进行专题采访

核实老人的基本情况,落实老年优待政策。从20121月起,我区开始给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长寿补贴,第一季度发放高龄补贴老人5139人,发放金额1864194元,其中80-89岁老人4479人,发放金额1452374元;90-99岁老人660人,发放金额411820。第二季度发放高龄补贴老人6218人,发放金额2657739元,其中80-89岁老人5421人,发放金额1972667元;90-99岁老人720人,发放金额560854,百岁老人77人,发放金额124218元。7-8月发放高龄补贴老人6531人,发放金额1654430元,其中80-89岁老人5615人,发放金额1234070元;90-99岁老人842人,发放金额375246,百岁老人74人,发放金额45114元。9-10月发放高龄补贴老人6741人,发放金额1854460元,其中百岁老人82人,发放金额85114元。为老年人办理优待证3000多张。

在春节、中秋节和重阳节期间,慰问全区百岁老人和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并给每位老人发放慰问金和慰问物品。在“敬老月”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和开展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组织我区海垦的50人腰鼓队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人员20人队伍到万绿园参加全省创建“敬老文明号”和“敬老月”的启动仪式;组织我区老年人12个文艺团体的15个节目在滨海新村老年人广场文艺演出。

在全区街道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一是组织指导各街道对扩大服务覆盖面进行了调研、摸底;二是确定扩大服务的街道、社区以及服务对象;三是目前已顺利开展了全区城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四是定时总结决算服务情况并拨付服务机构服务费;五是定时走访服务对象和服务机构,并召开座谈会,对我们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全面评估考评,做好试点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工作。六是做好服务对象的动态管理工作。随时根据老人数量的变化,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各项工作的相应调整。20121月起,我区城区6个街道57个社区和城西镇6个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已全覆盖,目前服务对象294人。

(七)双拥工作

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双拥办积极做好新时期双拥工作,立足基层,注重实效,开展丰富多彩的双拥活动,为我区三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我局坚持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搞好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工作。在“春节”“八一”期间区三套班领导成员带领双拥成员单位组成17个慰问团到部队进行走访慰问,了解驻区部队工作训练,生活等情况,帮助部队解决困难,并送去慰问金共130万元。

(八)安置工作做好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的接收工作

今年共接收退伍兵226,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冬季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城乡退伍军人,采取政府安置就业、自主就业、自谋职业、扶持创业等多渠道安置。其中服役12年以上转业士官进行安置就业的有12人,实行自谋职业货币安置26人,实行自主就业并给予地方经济补助安置的191人。我们在做好退伍军人的报到、档案接收,落户证明的同时,主动向退役军人宣讲国家的安置政策,鼓励其在当今社会经济中发挥各自的特长,寻找自主就业的渠道。与省民政厅军安办、市民政局优抚安置处联系,为退伍军人举行了就业指导培训。2012625日海口晚报头版登载我区退伍军人吴英师在区民政局帮助扶持下勤劳致富的典型事例,引导退伍军人树立自强精神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择业观念,正确对待安置就业和自谋职业等问题。

(九)婚姻登记工作

日常婚姻登记工作严格按照《婚姻法》及上级民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行政,以人为本,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婚姻登记合格率100%,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对3418对;离婚登记681对;补发结婚378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2884份;查阅婚姻档案413人次。

(十)启动殡葬改革工作

争取到市级资金200多万元,启动我区公益性墓地建设。确定新坡镇文山村委会公益性墓地、新彩村委会卜文公益性墓地和龙泉镇五一村委会卜史公益性墓地建设为我区示点,目前已完成新坡镇文山村委会公益性墓地土地平整及围墙建设。

二、存在问题

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措施是通过举办民政业务培训班,提高民政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2013年工作计划

2013年民政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任务,以保民生、重管理、强服务、夯基础、促改革、维稳定为基本思路,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注重强化社会行政事务管理、不断拓展公共服务,扎实推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一)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出发,提高社会保障能力

1、加强四个机制建设,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是完善城乡低保、特困救助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审批程序,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力度,维护低保、特困救助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二是完善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机制。让社会救助工作惠及更多的贫困群众,并逐步步入常态化和规范化。

三是探索建立城市居民家庭收入信息核查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使社会救助工作更加高效、准确和公平。

四是继续抓好医疗救助制度建设。逐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的对接,保障“一站式”服务模式良性运行,提高困难群众受益水平。

五是进一步完善防灾救灾减灾方案,争取省、市资金支持,创建一至二个减灾示范社区(农村),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能力。

2、落实二项政策,创新优抚双拥安置工作

一是落实优待抚恤政策,提高优抚对象保障水平。按照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比例,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组织实施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危房屋改造,解决部分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问题。推进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落实,提高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水平。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工作,围绕支持驻区部队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扎实做好拥军保障工作,协调解决部队建设中出现的实际困难,支援国防建设。

二是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拓宽安置渠道。开展退役士兵、复员士官和转业士官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前的教育。通过自谋职业、落实安置指标、推荐就业、市场招聘等形式拓宽安置渠道,完成安置任务。探索退役士兵安置城乡一体化进程,为城乡退役士兵平等发展创造条件,做好涉军维稳工作。

3、完善三位一体(居家、社区、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模式,提高特殊群体的福利服务水平。

一是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农村继续协调市民政局对龙泉、龙桥2家敬老院建设力度,做好新坡、龙泉、龙桥3家敬老院的绿化等工作,加快玉沙、滨濂两家老年日间照料中心配套和建设,依托农村和社区开展为老服务,为白天能走出来的老人提供学习娱乐、健身、就餐等服务。

二是加强指导规范,继续推动居家养老政府补贴工作。根据海口市城区社区居家养老全覆盖,农村以亲情照顾居家养老、敬老院(准备改为养老院)养院、五保之家村委会集中养老,大力培殖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非营利公益性公司、志愿者为居家养老提供家政、生活照料、康复保健服务,满足老年人需求。

三是坚持一手抓扶持,一手抓规范,提升社会养老机构的管理与服务水平。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办养老机构。

四是改善城市“三无”老人、孤残人员的生活,提高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标准和服务水平,鼓励城市“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入住养老机构。

(二)突出抓好城乡社区服务,不断加强社区管理职能。

一是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区和谐为目标,整合社区资源,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社区民间组织、驻区单位和社区志愿者共建、共享、共管的机制,完善社区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

二是提出对社区居委会的考核办法。开展撤村建居政策研究,积极推进村改居进程。

三是积极推动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活动用房建设,按照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和活动场所的标准化要求,争取省、市、区资金支持,部门和衔道办事处配合,采取购买、新建、置换等方式,每年实现二至三个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和活动场所达标;解决二至三个居委会有办公场所和活动场所,对社区居民的全员管理和无缝隙管理。

(三)加强社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农村自治功能

1.深化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实践,扩大和完善基层民主。

一是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办、国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基层村()的指导力度,进一步深化村(居)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

二是搞好2013年第七届村(居)换届工作。开展村(居)换届工作调研,深入了解基层班子运行情况、摸清广大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指导镇(街)做好换届的相关工作,为2013年换届工作做好保障。

三是协调卫生、公安、科技、教育、文化、计生等依托村居开展公共服务的各有关部门,积极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开展组织、队伍、制度、信息化等建设,推进村居自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2.推进社会组织管理规范化,建立健康发展发挥作用机制。

与业务主管部门配合,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和自身建设。落实《海口市社团管理规范化指导意见》,坚持分类规范、监督管理与培育发展并重,着力培育社会组织发展,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推动形成社会组织自主发展、自主运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使其更多的承担政府转移的社会职能,更好的发挥服务社会、反映诉求、维护权益的作用。

(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推进我区公益性墓地建设,完成新坡镇文山村委会公益性墓地。

   (五)加强地名、门牌、婚姻登记管理,实现高效便民。

一是深入开展普查工作。与区有关部门配合进一步明确镇街区域的地名名称、门牌及来源;为龙桥、龙泉、新坡、遵谭四墟镇安装门牌,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提高婚姻登记优质、便捷服务水平。开展“便民顺心”活动,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开展全程优质服务,登记合格率100%。按照婚姻登记信息化要求,加强数据库建设,完善区民政局婚姻档案的有关数据。

(六)从完善自身建设出发,夯实科学发展基础。

1.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升民政事业发展的实力。推动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区城乡建设规划,重点加强农村和示范城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对新建小区配套落实情况的监督,积极协调解决老旧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不达标问题,不断健全社区服务中心站点,为深化和拓展社区服务提供硬件保障。同时,不断完善民政设施内部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有序运转机制。

2.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提升民政事业发展的能力

以市、区 “数字民政”联网开通为契机,推进民政信息化步伐,实现市、区、镇街信息化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与协调发展,逐步建成以民政统计、低保、优抚、社区管理与服务等重点业务工作动态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民政信息网络体系。开展民政信息资源和信息系统的运用,努力实现民政工作决策科学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网络化、手段现代化。

3.加强民政队伍建设,提升民政事业发展的动力。

以创一流业绩,建一流队伍为目标,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和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加强民政局机关、镇街、村居委员会和社区志愿者、社会工作者4支民政队伍建设。开展争做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和谐型“五型”干部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创新意识、精品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提高民政干部综合素质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作风硬、素质高、民本意识强”的民政干部队伍,真正做一名能够承担工作重任、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民政干部。弘扬孺子牛精神,营造团结奋进、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以优异成绩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201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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