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791-9/2023-00111 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龙华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7年11月10日
名  称: 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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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扎实工作、多办实事,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经过努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重点工作有所突破,整体工作协调发展。现将2017年工作情况及2018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17年工作情况

(一)突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1、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对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行落实,由各镇(街)政府组织搞好调查、申请、公告、审核、审批后报我局进行低保金发放。截止11月5日,2017年全区低保金发放情况如下:城市低保10030人次,低保金3705440元;农村低保43960人次,低保金12252321元,农村五保6140人次,共计发放五保金3684000元。

2、发放孤儿养育金。对全区的孤儿进行认真审核、审批,截至2017年10月全区共有孤儿216人,共计发放孤儿养育金126600元。

3、发放贫困大学生救助金。2017年9月对我区考入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的城乡低保家庭子女进行核实,审批22位应届大学生,通过“惠民补贴一卡通”实施发放100000元助学金,使贫困大学生得到救助。

4、发放医疗救助金。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对全区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进行核实,,并认真审核发放救助金。截止11月5日,2017年全区医疗救助543人,共计发放医疗补助金1702891元。

5、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根据《海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琼府(2015)104号〕精神,我局对各镇(街)上报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人员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截止11月5日,2017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情况:重度残疾人25182人次,共发放补贴资金5657490元,困难残疾人10552人次,共发放补贴资金602040元。

6、及时安排救济资金和物资。2017年我局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80万元到各镇(街)用于解决冬令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等基本生活困难。

7、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截止11月5日,2017年临时救助496人次,救助金额1551000元,其中城市临时救助132人次,救助金额353100元;农村临时救助364人次,救助金额844800元。2017年下拨各镇临时救济款72万元。

8、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整治工作。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海府办〔2016〕134号)文件精神,元旦、春节、元宵节、创卫技术评估、五一、创文迎检期间,组织人员对我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督查工作,救助整治期间共出动312人次73车次,共劝导救助43人次流浪乞讨人员。

9、组织好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为保障我区2017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顺利进行,及时有效地处理好各种突发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印发龙华区2017年清明节群众祭扫安保服务工作方案,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明确了机构设置及职责,以及清明节各项应急预案。清明节期间实现了“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目标。

10、精心组织全国第九个“防灾减灾日活动”。5月12日是我国第九个“防灾减灾日”, 根据市局有关的精神,我局分别在五镇六个街道设点,开展了针对性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挂图130本、宣传手册18000本、悬挂横幅130条。

11、认真做好第二届“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举办第二届“中华慈善日”系列活动,各部门、各镇(街)都设立慈善日宣传点,发放宣传手册200册,横幅150条,为推动全区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突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和谐社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继续协助区委组织部开展社区活动场所达标建设。组织财政、发改、住建、物价、住保、各街道组成“社区活动场所购置评价小组”,对各镇(街)拟购置的社区组织活动场所进行现场查看、了解相关信息,出具评价意见上报区委组织部作为决策依据。同时参与街道组织的社区活动场所装修验收。

2、区属网格员2016年度考核工作。根据《海口市网格员管理指导意见》,结合我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区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考核表。由城西镇、各街道成立社区网格员考核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区社区网格管理中心派工作人员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网格员考核采取百分制、以听、评、看、议相结合的方式,以考勤记录、上报案件、学习培训、工作日志、双创工作、综合评价、加分情形等内容为考核指标,并按比例要求确定“优秀”等次,再将结果报区网管中心审核后,对64名网格员考核为“优秀”等次进行表彰。

3、实施“三社联动”项目。2017年我区“三社联动”试点6个社区围绕老年人关怀、青少年教育、妇女维权、禁毒、环保、传统文化等主题累计开展活动200多场次,参与居民超1.2万人次。今年9月顺利完成6个街道开展项目情况评估,并上报评估结果。

4、继续做好“村改居”后续工作。一是抓好选优配强班子。从严把控社区专职成员入口关,从原村委会“两委”成员当中考核一批群众认可、办事公道、廉洁自律、年富力强的人员组成社区管理队伍基本框架,同时聘用一批大专以上学历、年纪轻的工作人员作为补充,共同组成社区专职成员队伍,形成人员结构优化、工作衔接顺畅、队伍战斗力强的良好局面。二是建立社区管理制度。指导6个新社区逐步完善社区管理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使新社区工作能够按部就班、有章可循。三是完善整层政权管理体系。指导城西镇刻制新社区公章,完善办事流程;抓好新社区的边界调整划分,明确社区管理边界。

5、充实社区和网格工作力量。根据社区专职成员队伍、网格员队伍情况,及时将12名社区专职成员充安排到镇街,通过劳务派遣形式聘用34名社区网格员我区空岗网格。认真收集社区专职成员、网格员人员材料,严格把握补充入职社区专职成员和网格员条件,形成书面材料经局务会研究后协调镇街落实社区专职成员待遇;协调有关市网格中心、镇街做好网格员进行定员定格,协调区财政局、红海公司做好网格员的工资社保衔接等工作。

6、积极推进“12345+网格化”和社区功能提升试点。一是积极对社区“12345+网格化”和社区功能提升工作进行指导。2017年下半年,坚持每周至少下一次社区,详细了解社区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和社区共同研究解决试点过程存在的问题,并主动向区领导反馈相关信息。二是认真研究我区网格员队伍建设和网格管理工作规划,先后协助区政府起草网格员管理、联勤联动、社区功能提升试点各类办法、计划等文件18件。

7、抓好“四议三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主自治工作。每季度组织相关单位组成督查组对全区 “四议三公开”和村(居)公开及村(居)委会民主管理、民主自治情况进行全面督察,发现问题并要求镇(街)及时整改;全年投入资金214万元,在去年的基础上完善村(居)务公开栏303个。组织人员多次到村(居)指导村(居)务公开与民主管理工作,同时为8个示范村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并上墙;举办“四议三公开”和“村(居)务公开”业务培训班一期;处理换届后信访件5件。

8、做好社区专职成员、网格员社服通更换和使用监管。我区510名承担社区管理的工作人员(含42个“村改居”社区专职成员)和448名网格员的社服通通讯服务于今年到期。积极协调区政府办、区财政局抓好设备通讯服务的公开招标采购,并及时配发到有关人员手中。同时加强对设备使用的指导和管理,为社区管理和网格化工作提供保障。

9、抓好区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抓好坡巷社区旧城改造工作。在完成坡巷片区旧城改造项目17户的基础上,今年又完成13户征收签约任务。二是深入开展“双创”创建工作。积极投入每周一到周日参加挂点大同街道正义、侨中社区“双创”创建活动。全年共出动近300人次参与“门前三包”监督、社区环境综合整治、义务劳动,积极为我区“双创”贡献力量;按要求做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点位迎检的各项工作。

    (三)突出维护优抚对象权益,完善优抚安置体系

1、认真做好优抚工作。一是发放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资金。我区现有重点优抚对象850人,其中定期抚恤优抚对象130(含三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复员军人、60岁烈士子女)人,伤残军人183人,参战(核试)人员284人,义务兵家属384户。全年累计发放各项优抚资金14396828元。二是完成优抚对象数字库的更新。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对符合条件的参战(核试)人员、定补人员进行审核及申报工作,接受部队转业军官(士官)残疾军人的换证材料审核和申报。在局班子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优抚政策。今年新增伤残人员12名,新增参战人员5名;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30人。

2、深入开展双拥工作。立足基层,注重实效,开展丰富多彩的双拥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做好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工作。一是做好走访慰问工作。春节、“八一”期间区三套办领导成员带领双拥成员单位组成慰问团,共慰问了海南预备役师、海南省消防总队、海口警备区,海南省军区、南航部队、以及12个团级单位的军警官兵,了解驻区部队工作训练、生活等情况,帮助部队解决实际困难,并送去了慰问金合计共176多万元。二是加大国防教育力度。通过举办演讲、报告会、放映革命战争题材影片,开展军营一日、军事夏令营、军事游戏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提高国防教育的吸引力,向全区11600多名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使国防意识和爱国主义思想在青少年的思想得到植根。

 3、加强退伍安置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关心退役士兵,鼓励退役士兵树立自主就业观念,确保了安置工作改革的顺利完成。一是做好退伍安置工作。2017年全区共接收退役士兵198名,除转业士官外其他人员均选择自主就业(自谋职业),安置率达到100%;共发放退伍安置金420多万元,帮扶救助金99000元。二是建立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机制。9月份委托省商业学校开展了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活动,培训经费按每人6000元的标准,经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和上岗证,我区今年培训率达到100%。三是建立跟踪扶持服务机制。积极开展就业跟踪扶持服务,要求各公共职业服务机构要及时提供免费咨询、就业信息等就业服务。2017年我区67名退役士兵中被市、区招聘为城管协管员、交通协管员、网格化管理员等就业岗位,较好地帮助他们解决了就业出路。

(四)突出社会专项事务建设,优化民政公共服务职能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做好《新老年法》和新修订的《海南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的宣传工作,进一步贯彻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氛围。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以发放《老龄法》单行本、印发各类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活动等方式大力开展老龄政策宣传。2017年向老人和各镇(街)印发放《新老年法》和新修订的《若干规定》1万册。

2、努力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督促、检查和指导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做好正常的服务工作,通过12349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在我区开发居家养老服务的监管试点服务系统,通过系统可以检查每个服务人员的上门服务情况,加强有力监管。截止11月5日,2017年服务老年人676人,服务时间114700小时,上门次数46240次

3、规范管理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组织开展高龄补贴资格认证工作,规范高龄补贴发放管理,使高龄补贴资金有效发放,及时为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截止11月5日,2017年共为9340位高龄老人发放补助金11530938元,其中80岁以上老人9263人,发放补贴11079060元;百岁老人77人,发放补贴451878元。

4、积极推进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工作。抓好今年新建的四间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工作:龙泉镇椰子头、富伟、美仁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新坡镇新坡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选址、立项、报建和工程进度落实工作。

5、开展特色鲜明的敬老活动。一是对全区百岁老人开展敬老慰问。重阳节共计慰问百岁老人77人,给每位老人发放慰问金300元,共发放慰问金23100元。中秋节共计慰问百岁老人76人,发放月饼152盒,金额15048元。二是为全区百岁老人进行免费体检。联合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逐一上门为72位百岁老人进行免费体检。三是联合市老龄办和市养老文化研究会到龙泉镇开展关爱百岁老人慰问活动。为30位百岁老人送去药品、保健品、食品等物资。四是联合省、市老龄办举办老年人广场文艺汇演。2017年重阳节,省、市、区老龄办在海口市人民公园联合举办2017年重阳节老年人广场舞文艺汇演暨第三届“敬老文明号” 创建活动启动仪式,我区组织两个老年艺术团参加,龙华区龙桥敬老院获海南省第二届“敬老文明号”模范单位表彰五是开展多形式的重阳节关爱活动。为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组织社工、志愿者到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地开展多形式的关爱活动,丰富老年人的业余生活,使老年人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爱,进一步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

6、依法进行婚姻登记。一是完成日常婚姻登记工作。严格按照《婚姻法》及上级民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婚姻登记,截止11月5日,2017年已办理结婚登记3332对,离婚登记1064对,补领结婚证613对,补领离婚证92对;查阅并出具婚姻档案564件,无一例差错,合格率达100%。二是通过婚姻登记平台,进行1990年以来的婚姻登记信息补录工作,目前已累计完成录入婚姻登记档案信息5.5万份。

7、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全年新增登记社会组织27家;组织队伍对全区社会组织收费问题进行抽查;举办年检业务知识和社会组织规范管理业务培训班一期。

(五)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助力精准扶贫

为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我区脱贫攻坚工作水平和成效,我局全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根据《海口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脱贫攻坚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印发了《海口市龙华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和《龙华区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和产业扶持的实施方案》,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全区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为下一步的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全区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中共有33户生活兜底保障对象。截止10月份共为33户107人发放生活救助金262266元。三是我局积极组织挂点干部到所挂点单位,对所结对帮扶对象进行回访,开展政策宣传,为贫困户送温暖、树信心、谋出路,切实有效助推脱贫攻坚。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高效勤政机关

1、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2017年,我局制定完善了《海口市龙华区民政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海口市龙华区民政局工作学习制度》、《海口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机关规章制度,规范党员和干部职工的行为,加强廉政建设。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把亲民、爱民、为民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作为民政职业道德教育的核心,把依法行政与道德规范统一起来。继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努力造就奉献型、学习型、专家型、务实性人才,使更多的干部职工成为有一定理论功底、知识修养、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型民政工作者。

3、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打造勤政机关。进一步促进领导班子团结,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常怀爱民之心,常思安民、富民之策。每次下基层要有明确目的,深入了解基层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切实为基层办好事、办实事,始终与民政对象、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

、存在问题

2017年我局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存在于广大民政对象对民政工作的需求与民政部门解决问题能力不足,服务群众、满足群众需要、所盼还不到位等方面。

三、2018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是我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局党组坚持首善标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切实把全局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把会议精神学习与党组织建设相结合,与职工队伍建设相结合,与全年工作冲刺相结合,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到每个党员,进一步优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水平,切实推动民政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二)持续推进脱贫攻坚

根据《海口市龙华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和《龙华区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和产业扶持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通过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及产业扶持得到全面落实,不断提高我区脱贫攻坚工作水平和成效,确保圆满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三)逐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1、全面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依托镇(街)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拓展窗口服务功能,在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2、努力争取建立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平台,通过信息核对,改进经济状况核查手段,强化民主评议票决制和公开公示制度,坚决纠正和杜绝不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纳入低保的做法,有效减少和遏制“错保”发生。

3、加大医疗救助的力度,积极开展二次救助工作,拓展医疗救助补助形式。

    (四)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1、逐步改善社区办公条件。继续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配合做好装修验收。按照市级部门要求,协助区委组织部逐步规范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功能设置。

2、继续推进社区改革。坚持以社区功能提升为抓手,通过进一步明晰社区职责,协调整合下沉资源,提升社区服务水准,提升社区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高质量。

3、继续加强社区综合网格员队伍建设,强化社区网格管理。一是继续推进城西镇6个新社区网格划分和调整。二是坚持以“12345+网格化”为抓手,通过健全网格员管理各项制度、合理界定社区综合网格员的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

4、持续做好社区专职成员、网格日常管理工作。合理配置社区专职成员、社区综合网格员。积极开展人员在职培训教育,提升人员综合素质。探索优化综合网格员工作绩效评价体系,改善综合网格员劳动待遇,激发网格员干事创业热情。

5、推进“三社联动”工作。积极培育发展我区专业组织。扩大社区专业服务组织的覆盖面,提升服务能力。

    (五)深化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切实落实抚恤优待政策。全面实施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医疗待遇等落实到位。

2、继续深入开展“关爱行动”活动,切实解决好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3、平稳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加大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就业竞争能力。

    (六)增强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能力

开展预约登记,健全登记服务体系。对于特别日子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婚姻登记推行预约登记制度。婚姻当事人可登录海南省婚姻登记预约网提交申请

   (七)进一步推动老龄事业发展

1、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网络。一是继续抓好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抓好新坡和龙泉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和运营管理;二是继续抓好服务队伍建设,分批次组织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四是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测评、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通过12349服务平台,全面辅开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监管工作。

2、开展丰富多彩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敬老活动弘扬尊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营造敬老的和谐社会氛围,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3、积极推动老年人优待法规政策的落实。一是继续落实好高龄补贴政策,做好我区80岁以上的老年人高龄认证和高龄补贴发放工作。二是继续做好老年人优待证的制发工作。三是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四是做好老年维权工作。

4、做好各大节日慰问和庆祝活动。在春节、中秋节、重阳节等节日做好走访慰问特困及百岁老人的工作,并开展系列庆祝活动。

海口市龙华区民政局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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