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民政局前身为新华区民政局,1991年5月成立,原办公地址在海口市义兴街178号。建局初期,设有优(抚)救(济)股、基政股、双拥办、婚姻登记处、残联理事会等内设机构。1996年,残联理事会从区民政局分离出去。1999年9月迁至海口市民声东路9号新华区政府办公大楼内。2003年1月1日,更为现名。2011年3月迁至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政府办公大楼内。随着海口市民政局部分职能下放,区民政局职能增大,先后成立社区建设办公室、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龙华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办公室等5个事业单位,主管全区五保供养、救济救灾、拥军优属、退伍安置、军人优待、革命伤残抚恤、基层政权、社区建设等。获得主要荣誉有:2002年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区”;2003年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区”;2005被海南省人民政府评为“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区”。 2009年获得“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2012年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民政系统信访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