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791-9/2023-00174 分类: 人事信息   
发布机构: 龙华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7年12月13日
名  称: 关于陈泽乾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陈泽乾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部门:

根据《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关于陈泽乾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龙干〔2017〕63 号),区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陈泽乾同志区民政局主任科员职务,继续享受副处级职级待遇,按正科非领导管理;

 免去陈京同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职务,继续享受 正处级职级待遇,按正科非领导管理;

 免去赵冰同志区园林管理局主任科员职务,继续享受副处级 职级待遇,按正科非领导管理;

 免去郑红花同志区商务局副主任科员职务,继续享受副处级 职级待遇,按副科非领导管理;

 免去陈宗邦同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科员职务, 继续享受正科级职级待遇,按副科非领导管理;

 免去王红英同志区司法局主任科员职务,继续享受副处级职 级待遇,按正科非领导管理。

 以上同志退出现任职务后,仍可在原职务层次基础上按规定 晋升职务。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17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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