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791-9/2023-00137 分类: 行政审批   
发布机构: 龙华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5年06月10日
名  称: 关于同意变更海口快乐小镇英语培训中心地址的批复
文  号: 海龙民〔2015〕33号 主 题 词:


关于同意变更海口快乐小镇英语培训中心地址的批复

海龙民〔2015〕33号

 海口快乐小镇英语培训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关于变更《海口快乐小镇英语培训中心》地址的申请收悉,经我局审查,在办学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地址由“海口市民声东路3号”变更为“海口市滨海大道32号(复兴城A2区四楼)”。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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