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业主
海口市龙华区民政局
二、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城乡特困对象2026年住院护理保险项目。
项目经费:44.88万元,为全区660名特困对象购买住院护理保险,服务期一年。
三、代理范围
完成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具体采购事项以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四、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资格与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若参选单位不满足上述要求,采购单位可依法取消其中选资格或单方面中止合同。
(三)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招标代理机构),且无招标代理方面不良记录。
(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自2022年1月1日至比选当日无单位受贿罪、单位行贿罪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法定代表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比选当日无受贿罪、行贿罪。
(五)必须能提供无行贿受贿承诺书。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遴选申请
1.被依法取消经营资格的;
2.被依法责令停业且在处罚期内的;
3.财产被依法接管、冻结的;
4.近两年因弄虚作假、围标、串标行为、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5.曾在遴选活动中有假借资质、恶性竞争等扰乱遴选秩序的行为;
6.曾在代理业务中因自己工作失误导致招标人(采购人)或投标人多次投诉并查实的;
7.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固定的其他情形。
(七)以上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比选文件相关要求
(一)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北京时间 2026年 6 月 29 日至7月 3日(工作日8:30- 12:00,14: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三)递交地点: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政府1号办公楼民政局205室。(联系人:周女士18789050704)
(四)递交材料:
1.报价函(以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最新标准下浮率报价)。
2.委托代理人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比选文件装订成册,提供纸质版正本一份、纸质版副本一份。纸质版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正、副本内容不一致,以纸质版正本为准。
5.比选文件的纸质版正本须加盖骑缝章,每页均盖章的可不加盖骑缝章。正本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的内容,须签字或签章。
6.比选文件正本、副本可一同密封,注明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并加盖公司印章。
六、响应文件格式
详见附件
七、评选办法
我局将组建评审小组,对各参选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开展综合评审。在参选单位资质符合要求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前提下,以通过资格审查单位的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选取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1家单位作为中选单位;若出现多家单位报价同等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情形,则以报价相对较低的单位确定为中选单位。
中标结果将通过电话告知中选单位,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我局与中选单位正式签订服务合同。
海口市龙华区民政局
2026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