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总体安排,全面贯彻《规定》和《条例》的要求,切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建立领导机构,落实责任。
按照局党组主抓,办公室组织协调的要求,成立了以党组书记蔡天廷任组长,主任科员陈泽乾具体负责,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泽乾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局信息公开的综合协调。2015年以来,我局不断推进《条例》、《规定》贯彻落实工作,根据民政局工作特点,制定完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措施,明确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公开程序,以及各办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二)制定制度,规范公开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我局认真对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及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制度、依申请公开流程指南及工作程序、保密审查等相关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形式以及公开的时限等作了专门规定。公开的范围原则上根据《条例》确定,同时,对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务,本着便民的原则,不涉及秘密事项的尽量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并公布了《海口市龙华区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我局信息公开目录分为九类,具体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公文直通车、资金信息、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其他。并依据类别公开内容。全年共公开信息15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明确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并拟定了详细的受理程序,发布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以方便群众知晓其受理程序、要求、受理机构、受理时间、受理方式,从而方便快捷地为公众提供本单位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2015年我局没有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需要获取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多次接受市民咨询,其中当面咨询790余次,咨询电话接听1500余次。主要涉及婚姻咨询、民间组织管理、低保申请等方面问题。工作人员均认真听取每件咨询,耐心解答。
五、复议、诉讼和申述情况
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和后期完善工作,但还存在着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便民服务方面还有待完善、政府信息的漏报、迟报等一些问题与不足。
2016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条例》,总结经验,继续大力推进龙华区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群众满意度,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建立责任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有效性、广泛性,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畴。
二是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完善、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继续通过互联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介主动向社会披露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信息,提高及时性;同时加强民政各类信息宣传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确保依法答复。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和监督。加强各类业务培训,提高整体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并加强监督整改力度;充分发挥网络、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认真听取来自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龙华区民政局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7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