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下达我区2020年造林任务是400亩(其中指令约束性计划200亩,指导预期性计划200亩),我区的造林主体是农民家庭种植,造林地块面积小(多数地块面积是1、2亩),分布零散(全区4个镇的村庄都有种植),作业设计面积以农户当年造林实际面积为准,为做好该项目的造林作业设计编制工作,我局计划开展该项目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口市龙华区2020年造林作业设计编制。
二、项目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年修正)、《生态商品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海南省人工造林、更新检查验收办法》、《海南省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办法》和《海南省绿化宝岛大行动工程建设造林绿化检查验收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编制造林作业设计。
三、工作期限:
2020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以省林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最终期限为准,不得延迟)。
四、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丙级以上。
2.负责对不是基本农田、耕地的全区造林地块进行测量制图。
3.独立密封的报价函:报价函须写明报价下浮率及报价下浮后的招标代理费金额,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且下浮率浮动区间为0-10%,超出此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格式自拟)
五、经费预算:海口市龙华区2020年造林作业设计编制预算为18元/亩,超过此经费预算金额为无效报名投标。
六、报名材料: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报价函、类似项目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七、选聘办法
1.选聘工作由选聘人对报名并提交选聘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2.①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招标代理单位;②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2家时,最终选出一名报价相对较低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招标代理单位;③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3家)时,直接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相对低价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编制单位。
3.中选结果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1天。
4.由选聘人与中选的编制单位签订合同。
八、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5日至11月27日
九、报名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林先生,电话: 0898-66567739
海口市龙华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