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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3-15282 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龙华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5月23日
名  称: 关于遴选秸秆综合利用收储点建设项目结算审核单位的公告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遴选秸秆综合利用收储点建设项目结算审核单位的公告

结合我区秸秆综合利用收储点建设项目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结算审核单位,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踊跃报名参加,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秸秆综合利用收储点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

3.项目建设内容:围墙建设86米、地面硬化2069平方、办公室40平方、地磅50吨、集装箱2间、平整土地3996平方、进出铁门2座等内容(具体实际建设内容为准

4.项目设备购置: 粉碎机2台、拖带机2台、菌棒灌装机3台、搅拌机1台、叉车2台、铲车1台(具体实际购置为准

5.项目投资:97万元(具体以实际提交材料数据为准)

6.资金来源:社会投资、政府奖补。

二、资质要求

1.本次公开遴选要求报名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信誉良好,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报价材料。

2.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处查询结果截图。

3.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诺书。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并横向装订,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3日5月29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农业农村局404办公室

3.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66567748。

五、其他事项

1.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价材料送达海口市龙华区农业农村局,逾期不受理;

2.参加报价的单位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将导致取消资格。

3.综合评定以符合条件的性价比最优的机构为中标单位。


                       海口市龙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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