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任务完成率达100%以上。
三、规范人事管理。一是继续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文件要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部要公开招聘,新录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培训合格,才能上岗。二是加强公务员管理。建立完善公务员信息库。严格按照《公务员法》,继续推行公务员在线培训,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公务员年度考核奖励标准的通知》(海人社发[2011]231号)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公务员年度考核备案,落实奖励制度。三是继续按照事业单位辞职、辞退有关规定,加大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监管力度。四是要选拔优秀人才,为公务员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在编制允许的情况下,计划招考10名公务员,充实镇街公务员队伍,为我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智力保障。五是做好全区工资福利管理和初级专业技术人才评审工作。六是做好年度考核备案、工资统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和公务员统计等工作。
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一是要加快推进劳动争议仲裁院基础配套建设,确保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顺利开展。二是要加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力争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0%以上。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