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桥学校:
你单位报来退休教师吴大能同志去世后其遗属要求供养的申请已收悉。根据琼人劳薪(1994)39号及海人社发(2019)203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从二O一九年八月起供养其如下亲属: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与死者关系 |
每月供养费 |
备 注 |
金桂花 |
女 |
1947.8 |
夫妻 |
1220-178=1042 |
扣减城乡居民养老金178元 |
合 计 |
104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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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经费由区财政局支付。
(注:被供养者已就业或年满16周岁已不在普通学校读书及死亡的下一个月停止供养。)
海口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