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30-8/2023-00007 分类: 规划计划;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龙华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5年11月24日
名  称: 2015年度工作总结
文  号: 主 题 词:


2015年度工作总结

2015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龙华区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充分发挥法律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稳定的各项工作,为建设“平安海口”做出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双创”工作

(一)学习好贯彻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司法局多次组织全体干部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精神实质,保持队伍的高度政治自觉和思想纯洁;深入学习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理想信念的要求,切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格按照司法工作要求和党的纪律保持过硬的工作作风。

(二)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成果。2015年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果巩固之年,司法局作为近距离服务群众的部门,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做实,是对我局司法行政工作水平的检验。

(三)落实“双创”各项工作。为积极响应海口市“双创”工作的开展,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力龙华“双创”工作。一是发挥法宣资源优势,营造全民同创的浓厚氛围,扩大“双创”影响力。龙华区司法局结合“法惠百姓 服务万家”的主题活动,将11个镇(街)的宣传栏内容更新为“双创”的内容,以知识问答的形式向群众宣传“双创”知识;宣传车走街串巷,通过播放录音的形式,在人流密集地、商户集中地停驻宣传的方式,大力宣传“门前三包”等内容,为使广大群众支持双创、配合双创、参与双创营造了浓厚的文化氛围。二是开展多期法治讲堂律师以案释法促“双创”活动。各司法所借助司法所与律师事务所“所所联合”活动的平台,邀请的合作的律师深入辖区的村(居)、学校等开展法治讲堂·律师以案释法促‘双创’宣讲活动”,普及法律知识,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双创”正能量,真正使“双创”活动的意义深入民心,让市民从消极观望到积极主动参与,营造全民“双创”的良好氛围。三是结合业务工作,“双创”与业务双提升。为更好的服务“双创”工作,我局充分利用法律服务队伍的专业特长和优势,将业务工作与“双创”工作相结合,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双创”宣传活动,参加公益劳动,通过这些特殊人群的积极参与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双创”中来;协助相关单位做好涉法涉诉有关问题的处理,如法律援助处协助区维稳办受理了新港速大物流公司270多人讨货款,国贸小吃城几十位商家讨营业款的维稳案件。通过三个多月的努力,法治教育的覆盖率得到提高。

二、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进一步发挥保障民生职能

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突出工作创新的要求,我局从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监管教育,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几个方面,寻求新方法、新思路,充分发挥保障民生的职能。

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维护龙华区社会稳定

我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大力配合区委区政府“双创”、重点项目建设、旧城改造建设等工作,精心组织,主动出击,将法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工作贯穿始终,积极组织干部力量投入博义盐灶片区改造、恒大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对于违法阻挠施工、拆违的人员,我局工作人员耐心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引导其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从而维护了辖区的稳定。在博义盐灶片区旧城改造工作中,我局抽调干部及法律工作者参与到调解组、复核组,调解组累计调解83宗,推进了该片区的旧改签约工作。

)加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做透做实,一是可以有效地防止犯罪人和刑释解教人员受到监狱中其他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交叉感染的危险二是在社区服刑矫正,人们亲眼看到他们的改造和转变,在感情上容易接受和宽容他们使其正常地回归社会,减少重新犯罪的可能三是对罪行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罪犯放在社区进行教育改造,有利于争取社会公众对国家刑罚活动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我局采取多项措施,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1.完善工作体系,规范矫正执法。

主要做好以下四个规范:是在原来的基础上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并规范社区矫正人员行为,下发《社区矫正工作指南》,加强对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管理与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督促规范工作方法。对人员进行分类管理,惩奖并行的方法严格管控,并开展心理矫治,提高矫正质量;三规范信息。我局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录入率达到100%,手机覆盖率达50%左右;四规范队伍建设。今年6月又新招5名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并对他们开展岗前培训,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力量

2.依法高效,确保特赦工作圆满完成。

为了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而进行的特赦工作是依法治国时代背景下的一次法治范例。特赦工作既弘扬了伟大的历史意义,又彰显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人道主义精神。为此,我局高度重视,采取了以下几个措施确保依法高效的完成特赦工作。

(1)加强领导,严密部署。一是召开社区服刑人员特赦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干警认真研读司法部、省厅、市局有关文件要求,吃透文件精神,准确把握适用条件和认定标准,对拟特赦的四类人员条件进行细化,严格按照特赦决定要求进行匹配,真正做到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放。二是成立社区服刑罪犯特赦评审委员会。由“一把手”担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报请特赦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部分符合特赦条件的特赦人员的审核评审工作。

(2)认真摸排,逐个核实。各司法所对照四类特赦罪犯的范围、标准,通过查阅档案、卷宗、面谈等方式对辖区内在册社区服刑人员逐一摸排,按照《决定》和《办法》要求的时间节点、认定条件精准核实。对拿不准的,及时报请上级答复,确保报请社区服刑人员特赦工作稳步准确地开展。对需要调取证据的,本着负责任的态度,派出工作人员赴广州、北京等地调取。

(3)教育引导,确保稳定。利用社区矫正人员每月的集中学习和个别面谈之机,做好“特赦”政策宣讲和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纪教育,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充分了解这次特赦的条件和范围。同时,加强管理和心理疏导,密切关注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畅通信息渠道,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做好特殊时段社区矫正人员稳控工作,促进社区服刑人员踏实改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严格纪律,明确责任。严格要求每个参与特赦工作的人员都要严守工作纪律,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特赦工作,严格实行办案责任制,审慎稳妥地提供建议名单,依法依规做好部分社区服刑罪犯特赦的相关工作,杜绝造假和腐败等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今年,我局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XX人,期满解除XX人,特赦XX人。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我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XX人,解除XX人,现在册XX人。

    3.多措并举,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龙华区司法局从三个方面,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力度。一是将关口前置,建立好回归衔接机制二是下沉重心,建好分类帮教机制;三是真情服务,建好安置保障机制。我局借助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平台,做好出监罪犯出监前一个月信息反馈及落实跟踪帮教措施。针对刑满释放人员制定有针对性的个案帮教措施,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刑释人员走访活动,了解刑释人员生活、工作中的困难,传授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做好思想工作。

    今年我局共核查信息XX人,核实成功XX人,核查不符XX人已退回,共接收XX名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截至目前,我局在册的接受安置帮教人员共有XX人。

    (二)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切实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今年,为进一步延伸法律援助触角,区委区政府将“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列为为民办实事事项并拨了100万的经费来支持这项工作,我们司法局也充分认清形势,采取了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推进我区法律援助工作迈上新台阶

 1.降低门槛,简化非诉讼调解法律援助案件程序及档案。 

 为充分发挥非诉讼调解的优势,为受援人提供更快、更省时、更省力、更省钱的服务。2015年11月10日,我局印发《关于降低门槛、简化非诉讼调解法律援助案件程序及档案的通知》(海龙司〔2015〕11号),规定在办理非诉讼调解法律援助案件时,无需申请人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对涉及维稳案件和重点项目建设的,无需符合法律援助范围;设计制作《法律援助(非诉讼调解)申请审批表》,取代原来的6张表格,并规定在办理非诉调解案件时,只要求申请人填写《法律援助(非诉讼调解)申请审批表》,并签订《调解协议书》。

 2.及时介入维稳案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近年来,龙华区法律援助处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民生,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己任,从解决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关心的民生问题入手,用真情感化人,用法律教育人,及时有效地稳控和化解了大量信访难题。

 去年12月,海南XX物流公司自行宣告破产,240名债权人到市政府上访,要求帮助讨回货款。为做好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化解稳控工作,龙华区法律援助处派出工作人员,积极引导债权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并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债权人没有再上访的行为。今年9月,国贸XX城60多位摊位商户与联营方在联营过程中因管理混乱,造成联营终止,双方在经营款结算、押金返还等问题上未能达成一直意见引发纠纷,27位商户到省政府上访。为化解纠纷,金贸法律援助工作站先是介入调解,稳定商户的情绪,但因分歧太大无法调解成功,金贸法律援助工作站又引导商户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并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援助。

 我局法律援助处作为对外窗口单位,始终秉持为人民服务理念,坚持走群众路线。截至11月底,今年我局法律援助共处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281宗(其中民事案件1170宗,刑事案件111宗),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4582人次,受理援助人员达3850多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562万元。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利益,实现了区内大和谐,维持了有序的经济秩序,传播了正确的维权观念。

(三)以“平安龙华”为目标,进一步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

一是深入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我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将所有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都纳入人民调解范围,及时调处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主动、及时地调解征地拆迁、拖欠职工工资等多发性、易激化纠纷,积极介入社会难点、热点问题纠纷和群体性纠纷的调解工作。

今年来,我局还加强与法院、交警部门的协调沟通,完善交通事故调解中心的机制,使调解中心运行更加顺畅。截至目前,调解中心共接待来电、来访536人次,调解交通事故纠纷95宗,成功95宗(其中有20宗进行了司法确认),成功率达100%,涉及赔偿金额411.78万余元,涉及人数195人。

二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今年来,我局注重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在结合“两节”、“两会”、博鳌亚洲论坛以及军坡节等特殊时期,在重点项目建设、旧城改造等重要领域,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三是提高人民调解员误工补贴,激发人民调解员积极性。2015年11月10日,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员误工补贴的通知》(海龙司〔2015〕10号),将口头调解案件的误工补贴从20元提高至50元,将建档的调解案件的误工补贴从30元提高至100元。

    1至11月,我局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312件,涉及人数为6332人,调处成功2244件,成功率达97%,协议涉及金额1913.31万元。

通过我局积极排查调处,我区今年没有发生一起重大群体事件,没有发生一起民事纠纷转刑事纠纷的案件。为龙华区群众的日常生活提供了安全、稳定的环境,为龙华区的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序的市场氛围,为龙华区进一步建设法治示范区树立了威信。

(四)以“法治龙华”为目标,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1.开展法治讲堂活动。落实市司法局关于“法惠百姓 服务万家”主题活动的有关要求,出台龙华区司法局“法惠百姓 服务万家”活动方案。5月20日,市司法局召开了“法惠百姓 服务万家”启动大会,我局于5月21日举办了首场“法治讲堂 律师以案释法”讲座,律师以生动形象的案例向社区居民讲解了关于房产买卖当中可能出现的纠纷及如何解决,受到了来参加讲座社区居民的好评。截至目前,我局已举办讲座25场。

2.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我局充分利用农闲时节及各种节日的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例如,2月,与市司法局在新坡镇开展“交通法规进村居”法律宣传活动;3月,开展“禁毒流动课堂进社区”和“百万家庭学法律,户户平安促和谐”妇女维权周宣传活动结合“双创”工作,今年下半年,我局的宣传重点放在“双创”普法宣传上。

3.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迎检工作。今年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为做好总结验收迎检工作,区普治办召开了一次动员大会,撰写了一份工作报告,编印了一本工作画册,对各单位的工作台帐进行了一次检查,确保了我区顺利通过验收。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足。社区矫正工作具体负责实施的主体是基层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考核奖惩等工作的是乡、镇司法所,而司法所现行的管理体制是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模式,司法所工作人员除了要完成繁重的包括社区矫正工作在内的九项职能,同时还要参与乡镇的中心工作,方方面面都要顾及。据调研,考察的几个乡镇司法所都存在上述现象,最多的乡镇只有2人,大部分乡镇,只有1人,而且还是兼职,矫正对象从接收到报到登记、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考核奖惩等工作流程一环紧扣一环,要完成如此系统而复杂的社区矫正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普遍感到力不从心。新的刑法实施以后,经法院判决被宣告缓刑罪犯会越来越多、缓刑期限会越来越长,按目前对矫正对象的接收速度来看,在不增加人员的情况下,如仅靠司法所的1至2个人,即使不履行司法所的其他几项职能,很难将社区矫正工作做好,更谈不上矫正的效果和质量了,司法所工作人员将无法承受如此繁重的工作压力,导致社区矫正有些制度和内容流于形式,做虚而不实的工作。
    二是普法宣传工作形式单一。普法宣传形式的单一,是我区的弱项。特别是对外来人员普法、农民普法、群众普法形式的单一,阻碍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发展。主要体现在:1、发资料,广播,制作宣传栏;2、在学校、机关、社会团体上普法课,单方面灌输;3、普法对象单一,留有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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