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设置11个副科级派出机构,即城西、新坡、遵谭、龙桥、龙泉、中山、大同、滨海、金贸、金宇、海垦司法所,其工作职责: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