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4777897-X/2023-00106 分类: 财政公开   
发布机构: 龙华区水务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01日
名  称: 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海口市龙华区


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收支总表

八、  部门收入总表

九、  部门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是主管全区水务系统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有关水务工作的发展规划和 制度措施,研究提出本区推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关水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区级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负责建设项目 节水设施规划报建及节水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管工作。组织编制区级水资源保护、水资源供求计划、江河水量分配相关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农村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工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重要流域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落实农村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监测江河湖泊水量、水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重要江河、湖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以及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工作。承担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河湖湾长监督考核机制。

(五)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

(六)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水务设施项目建设、运行管理。组织编制全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按权限审批水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开展水务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监管水务行业国有资产;协助水务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七)依法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镇域污水行业的安全监管。

(八)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九)组织开展水务科技与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开展水务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参与全区重大水务工程项目对外合作;指导水务信息化建设。

(十)协助有关部门对全区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洪调度和旱灾调度,协助编制防洪调度方案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对其运行的安全监督管理;协助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一)保障农村供水安全。组织编制农村供水、镇域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组织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指导各镇农村供水管理工作;负责镇域供水、镇域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和特许经营企业行业管理工作;参与镇域公共供水及镇域污水处理价格定价和标准调整工作;负责镇域公共供水费用及镇域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依法监管供水和污水处理企业运行体系的水质和水量;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城市排涝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有关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区水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各自管理权限,对河道采砂事项落实监管和行政处罚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本级)

2.   海口市龙华区水库管理中心

3.   海口市龙华区河湖湾管理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2022年年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611.1万元。其中,收入总计5611.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3317.39万元、上年结转2293.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5611.1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5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60万元、农林水支3349.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34万元。

二、关于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5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623.9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48万元,占1.23%;卫生健康支出35.5万元,占1.03%;农林水支出3349.77万元,占97.06%;住房保障支出23.34万元,占0.6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8.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2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0.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1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6万元,主要是社保增加。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7.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1万元,主要是医疗费用增加。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7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出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预算数为10.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88万元,主要是医疗补助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2预算数为10.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3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出减少。

8.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9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2预算数为137.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58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2年预算数为133.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72万元,主要是水利工程项目增加。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2022预算数为230.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7.69万元,主要是水利工程项目增加。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2022年预算数为88.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9.19万元,主要是水利工程项目增加。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755.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798.85万元,主要是该经费减少。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2.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71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2年预算数为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关于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82.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5.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6.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2022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无团组:目的地无,人数为0人,天数为0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2辆,计划购置0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计划公务接待0批,0人。

(二)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2022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无团组:目的地无,人数为0人,天数为0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计划公务接待0批,0人。

五、关于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202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1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60万元,主要是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60万元,占2.78%;其他支出(类)支出2100万元,占97.22%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0万元,主要是上级资金增加。

2.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00万元,主要是上级资金增加。

六、关于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2022收支总预算5611.1万元。

七、关于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2022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2022收入预算5611.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293.72万元,占40.8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17.39万元,占59.12%;政府性基金收入2160万元,占38.5%;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63.9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

八、关于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2022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2022支出预算56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46万元,占6.82%;项目支出5228.65万元,占93.18%。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63.9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6.8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水务局59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3317.3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河道维修养护应急工作经费项目,预算安排492.85万元,完成龙华区河道配套维修、养护应急经费、白水塘沟等水体经费支出,绩效目标是维修养护、增设护栏及河道道路破损养护。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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