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4777897-X/2023-00492 分类:   
发布机构: 龙华区水务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6月27日
名  称: 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 关于公开遴选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监理、主要设备和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单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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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 关于公开遴选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监理、主要设备和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单位的公示


为加快推进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配套工程进展,早日解决省人民医院南院等污水出路、观澜湖旅游度假区及周边片区的开发建设产生的污水问题,保护周边生态环境及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工作计划和可研批复的招标范围,我局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监理、主要设备和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单位。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和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

项目概况: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新建污水管道、绿化破除恢复、施工便道、沥青道路及水泥道路挖掘恢复等。项目拟沿海口市观澜湖羊山大道西段、羊山大道北段、星影大道及星影一路进行铺设污水管,总长约为10011m,其中:主干管总长约为7196m , 管径为DN300mm-DN1000mm、预埋管总长约2815m,管径为 DN300-DN500,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

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拟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进厂干管、出水管以及提升泵站。主要规模为:新建近期处理能力2.0万 m3/d,远期3.0万 m3/d 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约为49280㎡,新建 DN1000-1200mm污水进厂干管约1.24km;新建DN800mm 出水管约1.6km 以及新建3座污水提升泵站。主要建设内容为管道工程、泵站工程、污水厂工程以及配套给排水、电气、建筑、结构等工程。
(二)委托工作范围
    对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监理、主要设备和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事项进行代理,具体工作范围与内容包括:(1)拟定招标方案;(2)组织招标文件评审会议;(3)协助委托人办理招标备案手续;(4)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5)草拟并发布补遗书;(6)组织开标、评标、清标等工作;(7)协助评标委员会编制评标报告;(8)对评标报告内容进行形式检查;(9)组织公示期间异议答复,配合行政监督部门开展的投诉处理工作;(10)协助委托人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重新评审(若需要);(11)协助委托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书;(12)协助委托人编制招标投标情况报告;(13)整理归档招投标资料(含电子文件);(14)协助委托人签订合同;(15)委托人安排的其它相关事宜。
(三)项目投资
    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可研批复总投资19651.11万元。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可研批复总投资10141.38万元。申报单位应根据招标代理工作有关取费标准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依法应当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单位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四)资格条件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事)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近三年没有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

3.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4.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二、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系授权委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要详细注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等)。  

2.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4.报价函及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申报人需在申请书中提出工作思路、内容及方法,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机构,务必明确进度安排、经费测算标准和经费测算结果等;报价函及申请书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    

5.公司简介,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6.提供近三年相关业绩。  

7.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诺(格式自拟);

8.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及报名材料文件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和报价人名称。  

三、有关申报要求
   (一)投标文件应进行装订,一式四份加一份电子光盘送至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政府办公区1楼B1层010室(密封封面需注明“某某单位+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项目申报”并注明联系人)。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日中午12:00,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我局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参加,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四)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四、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价。
   (二)本项目由我局郭工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0898-66569018)。

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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