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4777897-X/2024-00003 分类:   
发布机构: 龙华区水务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22日
名  称: 关于征集龙华区白水塘沟河道整治的公示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征集龙华区白水塘沟河道整治的公示

                

我单位拟对龙华区白水塘沟开展河道整治工作,现对龙华区白水塘沟河道整治工作服务进行公开征集,选定整治服务单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业主单位: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

2.项目名称:白水塘沟河道整治

3.项目概算总投资:40万元

二、工作范围

1.对白水塘沟全线4.7公里进行河道整治清淤工作,淤泥量约1000立方,清理产生的淤泥由投标人对其处理。清淤过程需进行围堰或采取相关措施,避免清淤过程中搅动底泥污染水质。                        

2.征集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清淤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按合同约定处理,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单位,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行为或不良记录,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完成单位诚信档案登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具备河道整治相关资质。

四、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系授权委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函。(最高限价40万元。)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技术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4.可提供近三年相关业绩(如有)。  

5.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文件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和报价人名称。

五、其他说明:

1.报价函(需密封)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告要求,且不可撤回。  

2.征集人(即我局)将根据各报名人资格情况、服务保证、报价情况、业绩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虑分析并进行对比选出符合该项目的施工服务单位。

3.报名人须保证其提供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征集人有权在征集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4.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征集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

六、递交材料的地点、时间、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24122-20241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1号楼013办公室)。

3.联系人:吴先生。

4.联系电话:0898-66569021。

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

202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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