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866-3/2023-00540 分类:   
发布机构: 龙华区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4月03日
名  称: 2023年龙华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服务中心预算说明
文  号: 主 题 词:


2023年龙华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服务中心预算说明

2023年龙华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服务中心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龙华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龙华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龙华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华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负责投资融资咨询服务,为投资融资者提供及时的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境资源、项目分析等综合投资信息。

(二)负责拟定全区招商引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宣传和执行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吸引资本在我区开展项目建设、项目业务活动,不断增加区财税收入。

(三)组织对外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建立和完善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目录;督查招商优惠政策的落实。

(四)负责进行项目开发跟踪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开展项目建设、项目业务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五)负责接受企业对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开展公共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处理和改进。

(六)承办区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龙华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一、区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三部分 龙华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龙华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龙华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6.49万元。其中,收入总计346.4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346.4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346.4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6.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5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万元。

二、关于龙华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龙华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6.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95.7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6.49万元,占94.2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5 万元,占2.22 %;卫生健康(类)支出7.75 万元,占2.24 %;住房保障(类)支出4.5 万元,占1.3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6.59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5 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8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0 万元,主要是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及基数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5万元,主要是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启动实账积累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3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及基数调整。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8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及基数调整。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75 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及基数调整。

三、关于区龙华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龙华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龙华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服务中心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龙华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服务中心2023“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龙华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服务中心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龙华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龙华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服务中心2023无此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2.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六、关于龙华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服务中心2023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龙华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招商引资和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346.49万元。

七、关于招商引资和项目服务中心2023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龙华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346.4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346.4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

八、关于招商引资和项目服务中心2023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龙华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34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49万元,占19.19%;项目支出280万元,占80.81%。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龙华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9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龙华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服务中心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龙华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服务中心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8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列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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