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5435645-X/2023-00071 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龙华区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7年08月04日
名  称: 关于开展严肃财经纪律规范预算编制的检查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开展严肃财经纪律规范预算编制的检查报告

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以及《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严肃财经纪律规范预算编制执行的通知》(琼财监〔2017〕945 号)和《海口市财政局转发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严肃财经

纪律规范预算编制执行的通知》(海财督〔2017〕3777 号)以及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严肃财经纪律规范预算编制执行的通知要求我单位认真对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口市龙华区统计局是经海口市龙华区委、区政府批准立(龙委办【20032号),为主管全区统计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工作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划以及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拟定本区统计工作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7人,在编6 

二、检查工作总体状况

检查范围。

    主要围绕2016年、2017年(2017年截至630日)预算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并对下属单位普查中心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比例为100%。

自查自纠情况。

我局牢固树立法制结算观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对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检查内容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检查情况为:

    1、预算收入。

    我局无预算收入。

    2、预算支出。

    我局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均符合预算支出并严格执行项目预算,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财政资金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违规问题金额,在范围内发放津补贴和按规定使用公务卡。

    3、政府采购。

    我局采购均按预算、按标准、严格执行采购程序。

    4、资产管理。

    我局无建设资产、在建工程出租出借资产、固定资产收入、对外投资。经检查,我局均按标准购买固定资产并账实相符。

    5、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情况。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均在规定时间、规定网站、内容完整的公开信息。

    6、近年来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近年来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都及时整改,不存在尚未整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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