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以及《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严肃财经纪律规范预算编制执行的通知》(琼财监〔2017〕945 号)和《海口市财政局转发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严肃财经
纪律规范预算编制执行的通知》(海财督〔2017〕3777 号)以及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严肃财经纪律规范预算编制执行的通知》要求,我单位认真对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口市龙华区统计局是经海口市龙华区委、区政府批准成立(龙委办【2003】2号),为主管全区统计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工作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划以及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拟定本区统计工作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7人,在编6人 。
二、检查工作总体状况
(一)检查范围。
主要围绕2016年、2017年(2017年截至6月30日)预算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并对下属单位普查中心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比例为100%。
(二)自查自纠情况。
我局牢固树立法制结算观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对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检查内容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检查情况为:
1、预算收入。
我局无预算收入。
2、预算支出。
我局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均符合预算支出并严格执行项目预算,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财政资金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违规问题金额,在范围内发放津补贴和按规定使用公务卡。
3、政府采购。
我局采购均按预算、按标准、严格执行采购程序。
4、资产管理。
我局无建设资产、在建工程出租出借资产、固定资产收入、对外投资。经检查,我局均按标准购买固定资产并账实相符。
5、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情况。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均在规定时间、规定网站、内容完整的公开信息。
6、近年来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近年来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都及时整改,不存在尚未整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