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5435645-X/2023-00073 分类: 规划计划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龙华区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7年11月01日
名  称: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实施方案
文  号: 主 题 词: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实施方案

 一、职责分工
区统计局办公室负责制定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并督办落实和负责全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软件管理、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并上报等工作。
二、统计数据采集方法
建立规范的能源资源统计台账,严格实行能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为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管理服务。分户是指按用能单位计量;分类是指按用能种类计量;分项是指按能耗用途计量。
    1.电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从负责后勤的区机关事务局或者物业公司获取数据;二是逐个办公室调查各用户和公用电耗,然后累加获得总电耗。
    2.水耗数据采集主要是指自来水,从负责后勤的区机关事务局或者物业公司获取数据。
3.公车用油数据逐车调查单车油消耗量,累加获得油耗总量。
4.其他由于公共机构合署办公所产生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由区机关事务局或者物业公司均摊。
三、统计数据填写、审核
区统计局指定办公室专门统计人员负责能源消耗数据的采集、报表的填写和按时报送。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区统计局主要领导对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上报的能源品种、计量单位、换算方法等内容符合统计规定,确定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上级分管部门对统计数据进行复核,以确保上报的能源资源种类、计量单位、消耗量及费用等内容符合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有关规定。
实施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网络填写报送时参照上述程序严格进行审核和复核。
    四、数据分析
    应每季度或者每半年结合本单位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用能设备运行情况等,对电、水、气、油、煤等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评价。
五、数据安全管理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通报和公示须报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公开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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