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5435645-X/2023-00198 分类: 业务工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龙华区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17日
名  称: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紧贴统计工作实际,紧紧依靠统计系统内网和区信息公开网站,以进一步公开统计工作透明度和服务于经济建设为核心,以宣传统计法、发布统计工作动态为重点,因地制宜、求实创新, 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统计服务的意识,更好的服务于我区的经济发展。

(一)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责任到位。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每一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合法性。一是在发布信息的权威、一致性方面规定了网站发布、转载有关信息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内容增加或更新不得出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不得有不宜公开的内容。二是在网站信息处理和人员落实方面规定了栏目的内容及相应的信息提供实行专人负责制。三是对群众发布的咨询信息定时接收,并及时予以解答。

(二)严格信息公开审核工作,确保信息安全。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主要领导、分管领 导,指定了具体负责人员负责网站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开展网站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定期监督检查,确定了由网站具体负责人员担任网站的安全员, 负责日常更新、维护、检查工作。一是制作发放拟公开的文件信息资料时,明确了信息公开属性、公开方式、公开时间。二是所有公开的信息必须“先审查、后公开”。对要发布的信息遵循“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人应严把政治关、文字关、数据关和保密关,对提供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保密性、合法性负责。三是在网站涉密信息方面明确了要严格遵守“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规定,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对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拟公开事项,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事项,决定公开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以及其他各类涉密事项,都严格按照程序办理。

(三)规范信息发布。一是扎实做好基础信息公开。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市信息中心监测提出的需要整改要求,第一时间整改完善。及时发布更新“部门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等栏目信息。二是积极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公开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按规范格式和内容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 经费、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我局重大项目建设政府采购信息,及时公开全年项目采购招标情况。四是加强与各类网站的联系互动。将其他网站发布的有关统计数据信息,及时转载 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相关栏目,陈列最新统计信息资料,无偿提供服务对象阅读使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

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2年,我局严格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还存在公开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力度需要持续增强、统计数据共享平台建设需进一步推进等问题。

改进措施: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 加强统计系统政府信息管理,调整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 根据统一部署,推进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大数据发布解读力度,继续推进统计数据公开,增加发布内容,充分展现经济运行中的新亮点新变化新特点。推进专业数据解读通俗化,实现更加灵活和直观的数据解读形式。积极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解疑释惑,帮助社会各界科学认识统计,准确判断形势,更好地发挥稳定和引导预期的作用,推进统计数据更好服务社会公众。三是持续推进新乡市大数据平台建设,及时更新维护,加强对各相关部门数据上传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推动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

度落实,切实发挥数据共享平台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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