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81-8/2023-00798 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龙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2年10月08日
名  称: 关于采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储备医疗物资的公告(2)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采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储备医疗物资的公告(2)

    鉴于目前防疫形势依旧严峻,为做好当前形势下防疫物资及常态化防疫工作开展所需物资的储备,现需要采购一批物资以供核酸采样点、隔离酒店等使用。现向社会公开比选委托1家有资质的供应商进行供货(需提供物资仓储服务一个月),有意向报名的供应商,可在公告时间内递交报名材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二)具备医疗物资供应相应资质;

(三)提供近三年来(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

二、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报名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我单位报名并递交纸质报名资料2套。所需资料如下:

1.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资质相关材料。

3.报价材料。(含报价单、拟供应物资的品牌资质材料等)

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所有材料密封在文件袋内,一式两份,分装在2个文件袋内。文件袋封面上注明公司全称。

四、公告期限: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0日

五、材料递交地址和截止时间

1.时间: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

2.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龙华金园办公区807办公室;

3.方式:现场报名提交资料,不接受邮寄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66737253

 

附件:龙华区卫健委采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储备医疗物资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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