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龙华区委龙干{2016}56号,各镇党委,各街道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委(党委、支部):
区委决定:
陈坚同志任中共新坡镇委委员、书记(保留副处级)。
根据海口市龙华区委龙干{2016}56号,各镇党委,各街道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委(党委、支部): 区委决定: 陈坚同志任中共新坡镇委委员、书记(保留副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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