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460106102- FW-0007 |
事项分类 |
其他行政服务 |
事项名称 |
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申请初审 |
行使依据 |
《海口市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实施方案》 |
办理主体 |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
受理条件 |
(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受理)申请人应出具: 1、填写《海口市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申请表》2份;2、近期老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3、人户分离的老人需提供现居住地(村)居委会证明材料,4第二代身份证。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法定期限 |
10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0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
办理地点 |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便民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65540996 |
权力运行流程图 |
个人向居委会申请——居委会审核——镇人民政府初审——区民政局老人办审批 |
服务表格 |
《海口市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申请表》 |
常见问题解答 |
略 |
监督电话 |
12345 |
在线办理链接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