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9530-8/2023-00177 分类: 行政审批   
发布机构: 龙华区新坡镇 发文日期: 2013年11月27日
名  称: 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复核事项内容明细表
文  号: 主 题 词:


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复核事项内容明细表

事项编码

460106102- FW-0008

事项分类

其他行政服务

事项名称

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复核

行使依据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制发工作方案》

办理主体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受理条件

申请人应出具:

1、身份证;

2、户口簿;

33张老年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色照片;

4、《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申领登记表》;

收费依据和标准

离休、退休(含企业)和外埠老人申请收取工本费4元,其余免费

法定期限

60工作日

承诺期限

45工作日

办理部门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办理地点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65540996

权力运行流程图

申请-村(居)委会初审-镇人民政府复核-区老龄办审定-省老龄办制作-发证

服务表格

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申请表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12345

在线办理链接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主办: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龙华区信息中心
网站联系电话:0898-66569776
琼ICP备09001072号-4 琼公网安备:4601060200043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60001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龙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