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460106102- FW-0008 |
事项分类 |
其他行政服务 |
事项名称 |
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复核 |
行使依据 |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制发工作方案》 |
办理主体 |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
受理条件 |
申请人应出具: 1、身份证; 2、户口簿; 3、3张老年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色照片; 4、《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申领登记表》;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离休、退休(含企业)和外埠老人申请收取工本费4元,其余免费 |
法定期限 |
60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45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
办理地点 |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便民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65540996 |
权力运行流程图 |
申请-村(居)委会初审-镇人民政府复核-区老龄办审定-省老龄办制作-发证 |
服务表格 |
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申请表 |
常见问题解答 |
略 |
监督电话 |
12345 |
在线办理链接 |
略 |